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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出錢買房子的協議

法律3.21W
父母出錢買房子的協議

現在我國房地產市場依然比較火爆,房屋買賣數量依然很大,很多樓盤前都能看到買房人的身影,而他們買房的原因可能是投資、也可能是居住等,在買賣房屋過錯中一定要保護好自己的合法權益。在房屋買賣交易中,發生糾紛的概率着實不小,最常見的就是房屋買賣合同糾紛。發生糾紛的原因可能是多種多樣的,原因不同解決方法自然也就不盡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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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出錢買房子的協議怎麼寫

父母出資購房協議

(父母)甲方:

(兒子)乙方:

為明確雙方財產所有權、債權債務的承擔及其他財產權益,雙方經過平等自願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在為乙方婚前購置的房產( )且以乙方的名義辦理的房產證應視為甲方所有,甲方付完 ( )元人民幣首付款並支付所有房貸及其他購房所需款項。

2、如出售此房產,須經甲方同意,因賣房所帶來的收益均歸甲方所有。

3、如此房產進行拆遷安置,在拆遷後的還款還房,甲方將繼續享有全部權益。所得安置房和款項均由甲方進行處置。

4、乙方不得以任何名義在房產證上添加共有人(包括拆遷安置後的房產);如以後房產證加他人姓名,需甲方書面簽字同意,未經甲方簽字同意不被視作房屋的共有人,甲方對此房產繼續擁有全部權益。

5、甲方享有上述房產佔有、使用、收益、處置等完整所有權,乙方不享有收益、處置等權利,並不得干涉甲方行使上述權利。

6、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如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法院起訴。

7、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8、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後即發生法律效力。

甲方:

身份證號:

年 月 日

乙方:

身份證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