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法律顧問 > 法律

購房協議與合同的區別

法律2W
購房協議與合同的區別

合同的訂立又稱締約,是合同雙方動態行為和靜態協議的統一,它既包括締約各方在達成協議之前接觸和洽談的整個動態的過程,也包括雙方達成合意、確定合同的主要條款或者合同的條款之後所形成的協議。合同一般都是雙方的法律行為,只有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才能成立,也就是説訂立合同是一個動態的過程,不論以何種方式訂立協議都必須經過要約和承諾這兩個階段。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購房合同和購房協議的區別

購房合同的主要內容包括以下幾方面:1)、甲方土地使用依據及商品房狀況,包括位置、面積、現房、期房等;2)、房價,包括税費、面積差異的處理、價格與費用調整的特殊約定等;3)、付款約定,包括優惠條件、付款時間、付款額、違約責任等;4)、交付約定,包括期限、逾期違約責任、設計變更的約定、房屋交接與違約方責任等;5)、質量標準,包括裝飾、設備的標準、承諾及違約責任和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築正常運轉的承諾、質量爭議的處理等;6)、產權登記和物業管理的約定;7)、保修責任;8)、乙方使用權限;9)、雙方認定的爭議仲裁機構;10)、違約賠償責任;11)、其他相關事項及附件,包括房屋平面圖、裝飾、設備標準等。而一份正式的購房協議書範本會包含當事人信息、房屋情況、房款及支付約定、雙方違約責任約定等內容。二手房購房協議會加入户口約定和水電煤氣費用結算等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