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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房子貸款合同被開發商拿走了

法律2.25W
買房子貸款合同被開發商拿走了
貸款買房子開發商延遲交房是否可以要求退房

一般是不可以的,按照《合同法》,當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或者因為工期、材料等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應當及時通知對方,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並應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證明。如果開發商不能出具有關權力部門裁定公告,業主可依據購房合同《商品房買賣合同》中的條款,按交付期限計算賠償違約金。


退房原因要有依據,合同中有約定的,按照合同約定的條款來退房,無約定的就按照法律規定的可以主張合同無效的內容來退房。在這過程中要注意證據的收集 ,以便可以順利退房。若開發商同意解除購房合同,無論是協議解除還是法院判決解除購房合同,在主張首付款的同時別忘記銀行貸款,買房者注意,最好讓開發商將貸款部分直接償還給買房者,而不是將貸款部分直接還給銀行。而後業主還要和銀行解除貸款合同,然後到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辦理註銷手續,完成退房的程序。如果讓開發商直接將貸款給銀行,因沒得到銀行確認,若開發商不按約定歸還貸款本息,買房者仍然是還款義務人,不能免除還款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