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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能否申請公積金

法律3.02W
安置房能否申請公積金
安置房如何提取公積金
  安置房提取公積金的方式是:?
  1、職工在本市內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並且擁有全部或部分產權,可以提取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户餘額。須同時符合以下規定:①、職工只能在購房合同簽訂或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被批准之日起一年內辦理一次支取手續,逾期不再辦理;②、支取額為支取日上月的住房公積金存儲餘額的百位整數,且不得超過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費用。
  2、職工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的,可以提取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户餘額,提取金額不得超過未償還的住房貸款本息。須同時符合以下規定:①、住房公積金還貸必須正常還貸滿一年後方可用住房公積金歸還貸款,並且每一自然年度只能支取一次。②、提前歸還多期住房公積金貸款,歸還期限不得超過當年12月份。
  3、被納入本市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範圍的職工並支付房租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存儲餘額。
  4、職工符合住房消費提取條件的,可同時提取配偶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户餘額,提取額度應合併計算,不得超過規定額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