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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工傷復發死亡

法律2.25W
員工工傷復發死亡
員工工傷復發怎麼報申請

1、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請工傷認定,公司需要在事故發生的一個月內申報,如果公司不申請,你方可在一年內提出認定申請。

2、如果經過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可以申請勞動能力鑑定,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申請;

3、根據不同的傷殘等級,獲得的補償是不一樣的。主要的補償是:醫療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就業補助金、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資、伙食補助費、護理費等。

4、如果你沒有勞動合同及其他證明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據,無法申請工傷認定,可以先申請勞動仲裁確認你與用人單位之間存在勞動關係。經過勞動仲裁確認存在勞動關係後,再申請工傷認定。

工傷賠償項目包括:醫療費、住院伙食補助費、護理費、停工留薪期工資、交通費,造成傷殘的還可增加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傷殘津貼、殘疾輔助器具費、一次性傷殘醫療補助金、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等。具體金額需要結合傷殘等級、工資、年齡、是否有被扶養人、地區等計算。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八條 工傷職工工傷復發,確認需要治療的,享受本條例第三十條、第三十二條和第三十三條規定的工傷待遇。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

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後,停發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