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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收入者誤工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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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收入者誤工費

人身權利是每個人最重要的權利之一,包括健康權、自由權等,這些權利都受到法律的保護,任何人都不能侵犯他人的人身權利。侵權行為屬於一種對他人造成損失的違法行為,而人身侵權就是對他人身體造成一定傷害的一種侵權行為,我國對於人身侵權有相關的法律規定,對於造成人身侵權的行為人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對受害人進行賠償,也要及時用法律手段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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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收入者誤工費上限是多少



    誤工費沒有最高數額限制。


    誤工費的計算方法為:1.有固定收入的,按固定收入計算;2.無固定收入的,按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3.不能提供最近三年收入情況的,按當地相同或者相似行業職工平均工資計算。


    《最高法院關於人身損害賠償的司法解釋》二十條 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


    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在民事侵權案件中,因生命、健康、身體遭受遭受損害的受害人,因需要治療休養不能工作而實際發生的損失可被稱作“誤工費”。在人身損害案件中,這筆費用可以要求賠償義務人進行民事賠償。 《民法通則》119條規定,侵害公民身體造成傷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因誤工減少的收入、殘廢者生活補助費等費用;造成死亡的,並應當支付喪葬費、死者生前扶養的人必要的生活費等費用。此處的“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即為誤工費。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條 “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 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 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 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該解釋未規定誤工費的上限。對於有固定收入的受害人來説,通常情況下,受害人所在單位應出具誤工證明,但須注意審查證明的真實性,必要時可要求受害人出具能夠證明其實際收入水平的個人所得税納税證明。 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不能正常進行身體沒有遭受損害之前所進行的 工作,就會造成預期財產利益的損失。這是侵害人身造成健康損害所必然引起的結果。 從損失的性質上説,這種財產損害是一種間接損失,是應當得到但由於遭受損害而沒有 得到的財產利益。 交通事故誤工費是指因道路交通事故損傷治療休養期間實際減少的收入。如果沒有減少收入的,不應當賠償誤工費。 誤工費的賠償分為有固定收入和無固定收入 兩種情況當事人有固定收入的, 按照本人因誤工減少的固定收入計算, 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來計算。


    綜上所述,高收入人羣的工資是與其付出的工作相對應而不應該設置相關的限制而對其所獲得的誤工費賠償的權益進行侵害,只要是需要賠償誤工費的情況就應該如實賠償,但是侵害人如果覺得誤工費過高而不能承擔的可以與其進行協商得到同意後可以減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