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暫不立案什麼意思

法律1.53W
暫不立案什麼意思

日常生活中我們知道,當一個人觸犯了法律做了違法犯罪的事實後,我們通常認為公安機關就會立案,並且逮捕犯罪嫌疑人。立案是指相關機關對事實材料進行審核後,決定將其作為刑事案件進行偵查或者審判的一種活動。可是也有暫不立案的情形,那麼強姦案可以申請暫不立案嗎,大多數人還不清楚,下面本站網的小編為您整理了相關內容,來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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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追訴標準什麼意思

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以盜竊罪為例。盜竊數額一般在1000元以上才構成盜竊罪,除了某些特殊情況,比如多次盜竊,入室盜竊等。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盜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2013年3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571次會議、2013年3月18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第十二屆檢察委員會第1次會議通過)  為依法懲治盜竊犯罪活動,保護公私財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現就辦理盜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的若干問題解釋如下:  第一條 盜竊公私財物價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三十萬元至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可以根據本地區經濟發展狀況,並考慮社會治安狀況,在前款規定的數額幅度內,確定本地區執行的具體數額標準,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批准。  在跨地區運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盜竊,盜竊地點無法查證的,盜竊數額是否達到“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應當根據受理案件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確定的有關數額標準認定。  盜竊毒品等違禁品,應當按照盜竊罪處理的,根據情節輕重量刑。  第二條 盜竊公私財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數額較大”的標準可以按照前條規定標準的百分之五十確定:  (一)曾因盜竊受過刑事處罰的;  (二)一年內曾因盜竊受過行政處罰的;  (三)組織、控制未成年人盜竊的;(四)自然災害、事故災害、社會安全事件等突發事件期間,在事件發生地盜竊的;  (五)盜竊殘疾人、孤寡老人、喪失勞動能力人的財物的;  (六)在醫院盜竊病人或者其親友財物的;  (七)盜竊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款物的;  (八)因盜竊造成嚴重後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