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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工傷報銷申請書怎麼寫?

一、個人工傷申請書怎麼寫

個人工傷報銷申請書怎麼寫?

職工工傷認定申請書

申請人:          ,性別                                       日出生,民族,籍貫,住          。是          公司職工。

被告:          公司,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職務:         聯繫電話:         

請求事項

請求勞動部門依法認定申請人在          時間受傷為工傷。

事實及理由:

申請人是          公司職工,                    月被招入公司,擔任          工作,在                              日上班時間,因為公司發生          工作事故,致使申請人受到嚴重傷害。申請人受傷後,在          醫院住院治療,現已治療          個月,花費醫藥費&          元。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特申請勞動部門對申請人受傷一事進行調查核實,並依法認定本人此次受傷為工傷。

此致

          部門

申請人(簽字):         

備註:

説明:

1、工傷認定材料申報時應附以下材料:職工工傷(亡)事故情況快報表、指定醫院或醫療機構初次治療工傷的診斷書、職業病診斷機構確診後發給的《職業病診斷説明書》、工傷事故目擊者的旁證材料、企業工傷事故分析處理意見、職工本人的人事檔案。

2、此表一式四份,逐級填寫,待認定後,一份存企業、一份存主管部門、一份送工傷保險經辦機構,一份存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機關工傷認定部門,編號由工傷認定部門統一編。

3、認定結果送達時間:                             

簽收人:

二、申請工傷認定的程序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規定,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按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應當由省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的事項,根據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辦理。

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

1、申報

單位申請

職工發生傷亡事故後,用人單位應當立即向當地勞動保障保障行政部門和工傷保險經辦機構報告,並填報《事故傷害報告表》。同時,應在傷亡事故發生或職業病確認診之日起30日內填表寫並提交《工傷認定申請表》和首診病歷本、旁證材料、身份證等有關材料。

未參加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應提交用人單位的營業執照複印件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出具的查詢證明。

職工或直系親屬申請

用人單位未在規定期限申請認定的,職工或直系親屬可在傷亡事故或職業病確診之日起一年內直接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2、受理

如職工或其直系親屬的申請超過一年的期限,或不符合管轄權規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將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決定書》。如申請材料不全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當場或在7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請人。

3、調查

對職工或直系親屬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對用人單位發出《工傷認定協查通知書》,要求單位提供相關材料,單位應在規定期限內如實提供情況和有關證據,在規定的時間內未能提出相反證據的,視為對職工或其直系親屬提供的證據材料無異議。

如有需要,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對提供的證據進行調查核實。有關單位和個人應據實提供情況和有關證據或證據線索,參保單位有意隱瞞傷亡事故真相,提供虛假證據或數據等材料以及拒絕配合事故調查的,工傷保險經辦機構可以拒絕支付工傷保險待遇的各項費用,轉由用人單位負擔。

4、認定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在正式受理之日起60日內做出認定結論,開出《工傷認定結論書》。工傷認定結論作出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送達用人單位和職工或其直親屬,並抄送工傷保險經辦機構。

5、其他事項

用人單位或職工(直系親屬)對工傷認定申請不予受理的決定或工傷認定結論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決定之日起60日內依法申請行政複議;對複議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認定為工傷的參保職工,應在醫療期滿後,向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勞動力鑑定申請,有關費用由工傷保險經辦機構按規定處理。

認定為工傷的未參保職工,有關費用由用人單位支付、報銷

為了提高公民的維權意識,我國法律明文規定,若公民的權益受到侵害之後,不主動提出救濟請求,是不能德大救濟的,故而職員在受傷後,需要自行書寫個人工傷報銷申請書,申請報銷工傷花費,哈可以向用人單位提出希望得到工傷賠償的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