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毆打他人,故意傷害

法律1.08W
毆打他人,故意傷害

暴力犯罪我國當前刑事犯罪活動中十分突出的犯罪現象。由於國際恐怖活動的影響,海外黑社會組織向祖國大陸的不斷滲透。國內暴力犯罪活動也日趨嚴重。運用法律手段遏制、預防暴力犯罪,特別是嚴重暴力犯罪,是當前維護社會治安秩序的重要環節。在中國,暴力犯罪是嚴重危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破壞社會治安的行為,是中國刑法和司法機關打擊的重點。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毆打他人故意傷害

毆打他人,是指行為人公然實施損害他人身體健康的打人行為,一般採用拳打腳踢等暴力方式,多以徒手為主,很少藉助外物或者使用棍棒等器具毆打他人。

故意傷害,是指一般藉助外物以非暴力方式傷害他人身體,除了拳打腳踢或者使用棍棒等器具毆打外,以其他方式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行為都屬於故意傷害。如用機械撞擊、電擊、用鋭器刺扎、用開水燙、使用放射性物質以及用牙咬、用手撓等等,必須是以外力直接作用於他人身體組織和器官,致使他人身體組織的完整和器官的正常功能受到破壞。

所以毆打他人故意傷害這兩者區別如下:

——兩者的行為方式不同。故意傷害行為概念的外延大於毆打他人行為概念的外延。毆打他人的行為方式主要是拳打腳踢、扇耳光等;而故意傷害的行為方式還包括使用器械對人體進行傷害,如使用石頭、棍棒、刀斧等器械傷人,驅使動物傷人,使用有毒、有害的氣體或液體傷人、電擊傷人等。

——兩者的客觀方面表現不同。毆打他人的行為在客觀方面表現為以毆打他人的方式,故意傷害他人身體,尚不夠刑事處罰的行為。只要有證據證明行為人實施了毆打他人的行為,不論其是否造成被害人受傷,即可以依法予以治安管理處罰。毆打他人的行為方式、行為地點和傷情輕重等,應當作為從輕或者從重處罰的情節予以考慮。故意傷害的行為在客觀方面表現為,故意傷害他人身體健康,尚不夠刑事處罰的行為。故意傷害他人身體,是指以毆打以外的其他方式故意傷害他人的行為,如使用機械撞擊、電擊或以放射性物質、激光等方法實施傷害。不論採取什麼樣的手段,都必須是以外力直接作用於他人的身體組織和器官,致使他人身體組織的完整和器官的正常功能受到破壞。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43條第1款的規定,只要有證據證明行為人故意實施了傷害他人身體的行為,不論其是否造成被侵害人受傷,即應當予以治安管理處罰。

——兩者的傷害程度不同。毆打他人不以傷害他人身體健康為主要目的,一般只是造成他人身體皮肉的暫時疼痛,並不一定造成人體傷害後果。而故意傷害主觀上是以傷害他人身體為主要目的,行為的後果是對人體造成一定的傷害。

——兩者在主觀表現形式上略有不同。在主觀要件上,兩者都是故意,但毆打他人一般是在各類糾紛中一時衝動、臨時起意,對他人進行毆打;故意傷害一般在實施傷害行為之前有預謀、有準備,如選擇作案時機、準備作案工具等。這點的區別並不是絕對的,也有的故意傷害行為是臨時起意的。

——行為人主觀目的不同。毆打他人行為主觀上不以傷害他人身體健康為目的,一般只造成他人身體暫時的疼痛,不一定造成被侵害人身體的實際損害,意在“打一頓出氣”;而故意傷害行為主觀上則以傷害他人身體健康為直接目的,造成他人身體傷害的可能性較大,意在“使他人身體受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