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毆打他人與故意傷害的區別

法律2.57W
毆打他人與故意傷害的區別

刑事犯罪是各種社會矛盾和社會消極因素的綜合反映,並且這種反映表現的領域和強度,與一個國家社會變革的深度和廣度密切相關。法律明文規定為犯罪行為的,依照法律定罪處刑;法律沒有明文規定為犯罪行為的,不得定罪處刑。現代犯罪的類型有很多種,刑法中對於不同的犯罪情形以及類型都進行了相應的分類,刑事犯罪的種類很複雜。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故意傷害與毆打他人的區別有哪些?

你好!故意傷害他人身體,只要有證據證明行為人故意實施了傷害他人身體的行為,不論其是否造成被侵害人受傷,即應當予以治安管理處罰。如果是辱罵他人,致使他人受到精神創傷,雖然也影響到他人的身體健康,但由於行為人沒有以外力作用於他人的身體組織和器官,所以對此類行為不能依照本條規定處罰。 為此,毆打他人與故意傷害的區別可以這樣理解:拳打腳踢,或者使用棍棒等器具毆打他人未造成他人身體的完整性或身體機能受到損害的行為,可認定為毆打他人;以其他方式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行為,認定為故意傷害。要注意的是,辦案實際中的案情紛繁複雜,能做到準確區分的前提必須是事實清楚,事實所依據的證據必須充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