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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試用期工資怎麼算的

法律1.41W
現在試用期工資怎麼算的
現在試用期工資怎麼算的
1、試用期同樣需要簽訂合同,並且繳納公積金和社會保險;
2、如果沒有簽訂勞動合同,不管是否錄用你,都應當按照每月雙倍工資的標準支付;
3、在試用期內,只有在下列情形下,公司才能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七)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八)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而且解除的時候,應當告訴你具體理由。如果沒有上述理由的話,應當視為公司違法解除,賠償一個月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