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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訴訟電子證據審查

法律1.17W
刑事訴訟電子證據審查
刑事訴訟證據有哪些特點,刑事訴訟證據的審查方法
一、刑事訴訟證據有哪些特點刑事證據主要有客觀性、相關性和合法性三個特徵。(1)證據的客觀性。證據必須是客觀存在的事實。客觀性指證據是在社會中實際發生,或者是實際存在的事實,而不是主觀推測、主觀想象或者是人們捏造的東西。證據所具有的客觀性,是由案件事實本身的客觀性所決定的。證據的客觀性要求證據必須要有合法的來源,並且是經過查證屬實的。(2)證據的相關性。作為證據必須是能夠證明案件真實情況的事實。相關性是指作為證據的事實,必須和刑事案件具有客觀的必然的聯繫,是對查明刑事案件有意義的事實。證據和證明對象之間的客觀聯繫是多種多樣的。有的是因果聯繫,有的是時間、空間上的聯繫,等等,只要與案件的某一方面、某種情節具有必然的客觀聯繫,因而對查明案情有意義的,就可以作為證據。(3)證據的合法性。證據只能由審判人員、檢察人員、偵查人員依照法律規定的訴訟程序,進行收集、固定、保全和審查認定。證據的合法性是證據客觀性和相關性的重要保證,也是證據具有法律效力的重要條件。刑事訴訟中的證據是由客觀性、相關性、合法性三個基本因素構成的。這三個因素是互相聯繫,缺一不可的。客觀性和相關性表明的是刑事證據的內容,合法性表明的是刑事證據的形式。刑事證據的內容需要通過訴訟程序加以審查、檢驗、鑑別。合法性是刑事證據客觀性與相關性的法律保證。客觀性、相關性和合法性正確説明了刑事證據的基本因素,表明了刑事證據內容和形式的統一。二、刑事訴訟證據的審查方法1、個別審查,主要指甄別法。用於對收集的證據逐一地進行單個審查和鑑別,是審查、判斷證據最常用的方法,也往往是最先使用的方法,可以對證據進行初次淨化和篩選。運用此方法,要求依據客觀事物發生、發展、變化的一般規律和常識去辨別證據的真偽,判斷其是否具有證明力。2、綜合審查。審查、判斷證據不能孤立地看待各個證據,應綜合審查、判斷全案證據材料。一方面,對不同種類的證據,要結合起來進行綜合審查、判斷,審查各個證據所證明的事實是否一致,是否存在矛盾;另一方面,還應把案內所有的證據與案件事實聯繫起來,不但證據與證據之間,而且證據與案件事實之間都要協調一致,沒有矛盾。3、辨認。即對某一事物不能確定的情況下,組織曾與該事物接觸過的有關人員加以指認與確定的活動,這是一種有效方法,也是刑事偵查中經常運用的方法。辨認必須按程序進行,在使用辨認結果時要進行查證和複核,並應有其他證據相互印證,防止發生錯誤進而造成嚴重後果。4、對質。即執法人員按照法定程序組織和指揮了解該事實的兩個或兩個以上的人,就特定的案件事實或者證據事實進行互相詢問、反駁和辨認的方法。一般是在涉及案件的重要問題上,且除了進行對質外別無他法的情況下才可採用此法。5、技術鑑定。鑑定是審查、判斷某些物證和書證必不可少的手段,如一些物品或者物質痕跡僅憑司法人員的一般知識是無法判明其性質和特徵的,都需要運用各種鑑定方法才能判明。隨着現代高科技的發展,新的鑑定手段越來越多,也越來越可靠。6、偵查實驗。即為了審查、判斷某一現象在一定的時間內或情況下發生,而依法將該現象發生的過程加以重演或再現的一種活動和方法。按照刑事訴訟法的規定,進行偵查實驗,必須經縣以上公安局長批准,並禁止一切足以造成危險、侮辱人格或者有傷風化的行為。7、邏輯方法。審查、判斷證據除了利用證據互相驗證和進行科學鑑定等方法外,常用的還有通過邏輯方式來進行審查、判斷。具體方法有:歸納法、演繹法、分析法、綜合法、反證法和排除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