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確認購房合同真偽
現在我國房地產市場依然比較火爆,房屋買賣數量依然很大,很多樓盤前都能看到買房人的身影,而他們買房的原因可能是投資、也可能是居住等,在買賣房屋過錯中一定要保護好自己的合法權益。在房屋買賣交易中,發生糾紛的概率着實不小,最常見的就是房屋買賣合同糾紛。發生糾紛的原因可能是多種多樣的,原因不同解決方法自然也就不盡相同。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認購合同與購房合同有什麼區別
認購合同與商品房買賣合同屬於預約與本約之關係,二者合同內容、合同目的、權利義務、違約形態、違約責任形式等存在較大區別,但認購書具備一定條件可以認定為買賣合同,當事人義務將產生質的變化,由雙方履行磋商義務變更為出賣人交付房屋、買受人支付價款。商品房認購合同是約定商品房買賣合同基本事項,以約束雙方繼續就合同訂立進行磋商談判的合同。合同載體包括認購書、訂購書、優先購買協議等文書。作為購房意向書或者是認購書來説,只是雙方就是否購買這個房屋達成一種意向性的協議,對房屋的一些具體問題都沒有包括進去,需要雙方簽署正式的買賣合同,才能在法律上正式確定一個房屋的買賣關係的成立。
因此,房屋認購書或者房屋認購合同一般情況下和購房合同不一樣,也就是説,房屋認購書不等於購房合同。認購書的目的是約定雙方日後要簽訂購房合同,認購書是為簽訂正式的購房合同做準備。但是根據目前的法律規定,房屋認購書並不是完全與購房合同沒關係,在符合法律規定的情況下,房屋認購書會轉化為購房合同,這個時候,認購書就等於購房合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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