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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過户給妻子離婚後還需要什麼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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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過户給妻子離婚後還需要什麼手續

現在我國房地產市場依然比較火爆,房屋買賣數量依然很大,很多樓盤前都能看到買房人的身影,而他們買房的原因可能是投資、也可能是居住等,在買賣房屋過錯中一定要保護好自己的合法權益。在房屋買賣交易中,發生糾紛的概率着實不小,最常見的就是房屋買賣合同糾紛。發生糾紛的原因可能是多種多樣的,原因不同解決方法自然也就不盡相同。

房屋過户給妻子離婚後還需要什麼手續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房屋過户給妻子需要什麼手續

丈夫把房產轉到妻子手續流程及税費:

1.贈與人與受贈人訂立房屋贈與的書面合同,即贈與書,寫明贈與人、受贈人、贈與事項等相關內容。

2.到公證處,辦理增與公證,繳納評估費千分之六,和公證費2%。

3.去房管局繳納全額契税3%-4%,印花税萬分之五。

4.房屋贈與當事人到房地產管理機構申請變更登記,應提交申請書、身份證件、原房地產產權證、贈與書及公證書等書面材料。由房地產管理機構頒發房屋產權證及房屋共有權證。

5.贈與人將房屋交付受贈人,至此,贈與行為履行完畢。

希望上述的回答能解決你“房屋過户給妻子需要什麼手續”的疑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