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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怎麼無效認定,有沒有法律規定

法律1.3W
勞動合同怎麼無效認定,有沒有法律規定
勞動合同怎麼無效認定,有沒有法律規定
律師解答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規定,下列勞動合同可認定為無效:
1、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
2、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
3、勞動合同內容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
對勞動合同的無效或者部分無效有爭議的,由勞動爭議仲裁機構或者人民法院確認。
第二十七條規定,勞動合同部分無效,不影響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
下列勞動合同無效或者部分無效:
(一)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
(三)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
對勞動合同的無效或者部分無效有爭議的,由勞動爭議仲裁機構或者人民法院確認。
《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七條
勞動合同部分無效,不影響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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