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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期徒刑減為有期徒刑的刑期從

法律1.16W
無期徒刑減為有期徒刑的刑期從
無期徒刑減為有期徒刑怎麼辦

1、對於有些死緩罪犯和無期徒刑罪犯,確實應當減為有期徒刑的,只是過去由於工作上的原因未能及時處理,現在處理予以減刑時,仍應按這次規定的刑期計算辦法計算刑期。但對這類罪犯在減刑時可以考慮適當地多減一點,以利於對犯人的改造工作。今後,勞改機關、公安廳(局)和高級人民法院,更應切實按照1962年7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清理在押的死緩罪犯的聯合通知”第三項規定,按期對死緩罪犯進行處理;對無期徒刑罪犯,也應按照1963年3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關於無期徒刑罪犯需服刑多久才能考慮減刑問題的聯合通知”,及時地對應減刑的無期徒刑罪犯予以處理。


2、在實行這一規定後,過去有關死緩和無期徒刑減為有期徒刑的刑期計算辦法的規定,不再適用。


那就是可以被釋放的。當然,要爭取獲得減刑機會並不容易,此時需要滿足法律中規定的條件才行。當然即使無期徒刑罪犯可以被減刑,但法律中同時也要求了減刑之後實際服刑的期限是不能低於13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