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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拘留後遭辭退

法律1.52W
被拘留後遭辭退

勞動關係是指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依法簽訂勞動合同而在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產生的法律關係。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而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而勞動關係的認定其實是一個大課題,不僅涉及到如何根據構成要件對當事人之間是否成立勞動關係作出認定,還涉及到勞動關係與勞務關係等其他用工關係以及承攬關係等其他法律關係的比較和區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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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被拘留後能辭退嗎

公司不能因勞動者被拘留解除合同,但勞動者符合其它解除合同條件的可以解除合同。

勞動者被拘留,並非被追究刑事責任,公司不能因此解除勞動合同,但應當停止勞動合同的履行。停止履行期間,不承擔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勞動者被證明錯誤拘留的,由國家承擔賠償責任;被追究刑事責任的,可以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六)項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者被拘留,被拘留的原因屬於嚴重違反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規定的,或者是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害的,公司可以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二)項或(三)項規定解除合同。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 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勞動部

《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

勞部發〔1995〕309號

28.勞動者涉嫌違法犯罪被有關機關收容審查、拘留或逮捕的,用人單位在勞動者被限制人身自由期間,可與其暫時停止勞動合同的履行。

暫時停止履行勞動合同期間,用人單位不承擔勞動合同規定的相應義務。勞動者經證明被錯誤限制人身自由的,暫時停止履行勞動合同期間勞動者的損失,可由其依據《國家賠償法》要求有關部門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