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法律顧問 > 法律

購買的房子在過户時發現是被查封的該怎麼辦

法律1.36W
購買的房子在過户時發現是被查封的該怎麼辦
購買的房子在過户時發現是被查封的該怎麼辦
1、案外人(購房人)一旦發現房屋被查封,需儘快與查封法院聯繫,瞭解案件進展情況,蒐集能夠證明其對執行標的享有合法權益的證據資料,向查封法院遞交書面執行異議申請書。
2、人民法院經審查,認為異議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對該標的的執行;認為理由不成立、裁定駁回的,如案外人對裁定不服,認為原判決、裁定錯誤的,依照審判監督程序辦理;與原判決、裁定無關的,可以自裁定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案外人執行異議之訴
3、案外人在取得異議成立相關生效裁決後,可以與查封法院聯繫解封事宜。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第十五條規定,被執行人將其所有的需要辦理過户登記的財產出賣給第三人,第三人已經支付部分或者全部價款並實際佔有該財產,但尚未辦理產權過户登記手續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凍結;第三人已經支付全部價款並實際佔有,但未辦理過户登記手續的,如果第三人對此沒有過錯,人民法院不得查封、扣押、凍結。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四條,執行過程中,案外人對執行標的提出書面異議的,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書面異議之日起十五日內審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對該標的的執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駁回。案外人、當事人對裁定不服,認為原判決、裁定錯誤的,依照審判監督程序辦理;與原判決、裁定無關的,可以自裁定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