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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保險繳納基數申報表

法律1.03W
社會保險繳納基數申報表
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申報表
以下是對於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申報表的回答,希望幫到你。

用人單位依據上年度實際發生的工資總額,如實申報單位2014年度工資總額及職工個人2014年度月平均工資。根據國家統計局關於工資總額組成的相關文件規定,工資總額包括以任何形式支付給本單位從業人員的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加班加點工資,以及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等,這些項目不論是否計入成本,是否按國家規定列入計徵獎金税項目,均應列入工資總額的計算範圍。

五、申報程序

(一)網上申報

1、申報數據。用人單位登陸長沙市12333公共服務平台通過網上服務平台申報2015年度社會保險繳費基數。(詳見附件2:2015年度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申報流程)

2、系統審核。系統程序對用人單位申報的數據進行審核,網上服務平台提示申報審核狀態。

3、報送資料。數據審核通過後,非電子認證用户的用人單位,應在5個工作日內將經參保職工簽字認可的《2015年度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申報花名冊-在職》、《2015年度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申報核定表》報送至所屬經辦機構的申報審核部門,用人單位對申報數據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報送紙質申報數據後,申報基數正式確認。已辦理電子認證的用人單位無需報送以上資料。

(二)現場申報

1、申報數據。網上服務平台提示其申報狀態為“數據審核未通過”的用人單位,應進行現場申報,但是仍然通過網上服務平台報送數據。

2、審核確認。凡進行現場申報的用人單位,應攜帶以下資料到所屬經辦機構的申報審核部門進行現場申報審核:

①會計年報(需附資產負債表、利潤表、費用明細表或收入支出明細表等);②工資發放表;③應付職工薪酬明細賬(或應付工資及應付福利費明細賬);④成本、費用、支出等損益類科目明細賬;⑤經參保職工簽字認可的《2015年度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申報花名冊-在職》;⑥《2015年度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申報核定表》;⑦申報審核部門要求的其它資料。

六、基數確定及依據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根據用人單位申報的數據和國家有關規定,審核確定2015年度用人單位的實際繳費基數。用人單位根據核定的繳費基數繳納2015年度的社會保險繳費。申報之前的繳費基數與申報核定的繳費基數不一致的,在完成申報的下月按規定結算。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繳費基數核定的依據是:

1、根據湘政發[2006]7號文件的規定,參保人員個人繳費基數為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收入。月平均工資收入超過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300%以上的部分,不計入個人繳費基數;低於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60%的,按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計算繳費基數。單位繳費基數為本單位參保人員參保繳費基數之和,參保人員個人繳費基數之和小於單位上年度工資總額的,以上年度工資總額作為單位繳費基數。

2、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20號規定,未按時申報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將按上年度單位繳費基數的110%確定本年度單位繳費基數,用人單位補辦申報手續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照規定結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