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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訂房屋合同時需要注意的事項有哪些

法律1.62W
簽訂房屋合同時需要注意的事項有哪些
簽訂房屋合同時需要注意的事項有哪些
主要包括如下方面:
(1)出租人的主體資格。商鋪租賃,房屋是不動產,房屋出租人必須具有房屋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如果是所有權人,應依法取得房地產權證;是使用權人,應有合法的租賃憑證及允許轉租的書面證明。
(2)房屋的用途。租賃商鋪籤立合同時必須確認房屋租賃的用途。租賃房屋開服裝店為商業用房。否則,將會影響營業執照的辦理。
(3)租賃期限。據我國《民法典》的規定,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越過二十年的,其超過部分無效。租賃期間屆滿,當事雙方可以續訂租賃合同,但約定的租賃期限自續訂之日起仍不得超過二十年。
(4)裝修補償。
(5)轉租房屋。出租人是否允許承租人轉租,應在租賃合同中明確規定。
(6)租賃合同登記。在租賃合同成立後,合同當事人應將租賃合同送至當地房管部門登記備案。沒有進行登記備案的租賃合同亦是有效合同,但不具有對抗第三人的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