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法律顧問 > 法律

長沙六級傷殘賠償標準

法律6.94K
長沙六級傷殘賠償標準
六級傷殘賠償標準
 工傷六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16個月;

(二)保留與用人單位勞動關係,由用人單位安排適當工作。難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單位按月發給傷殘津貼,標準為:五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0%,六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60%,並由用人單位按照規定為其繳納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

經工傷職工本人提出,該職工可以與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係,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上述即為六級傷殘賠償標準的規定內容,謝謝採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