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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刑後罰金交給誰

法律2.96W
法院判刑後罰金交給誰

社會的和諧發展離不開法律的保障,對違反刑法相關規定的個人或集體是需要依法接受相應的刑事處罰的。根據刑法的規定,刑事處罰包括主刑和附加刑兩部分。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有:罰金、剝奪政治權利和沒收財產;此外還有適用於犯罪的外國人的驅逐出境。行為人應該接受何種處罰是由其自身的犯罪情節決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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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刑後的拘役罰金怎麼交

涉及罰金和沒收財產的判決,無論是附加適用還是獨立適用都由原審人民法院執行。被判處罰金的罪犯,應在判決確定的期限內一次或分期繳納。法院在判處罰金時會在判決書中作出繳納時間的判決事項的,須按判決的指定期限繳納。

罰金是指強制犯罪人向國家繳納一定數額金錢的刑罰方法。罰金作為一種財產刑,罰金的繳納方式是法院開一個罰金的票據,然後你拿着該票據到任意的法院指定銀行都可以去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