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法律顧問 > 法律

法院罰金家屬不繳納

法律8.8K
法院罰金家屬不繳納
法院罰金不繳納怎麼辦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財產刑若干問題的規定》(2000年12月19日)]第十一條 自判決指定的期限屆滿第二日起,人民法院對於沒有法定減免事由不繳納罰金的,應當強制其繳納。


對於隱藏、轉移、變賣、損毀已被扣押、凍結財產情節嚴重的,依照刑法第三百一十四條【非法處置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罪】的規定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