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法律顧問 > 法律

學位房屋租賃合同的效力

法律2.57W
學位房屋租賃合同的效力
房屋租賃合同的效力
原告與被告簽訂《定金協議》,約定雙方於2012年9月6日前簽訂租賃合同,簽訂合同時原告帶產權人的證件和房產權證正本。2012年9月5日,原告與被告簽訂了《房屋租賃合同》,約定原告將涉案建築面積為490平方米的二層房屋出租給被告,租賃期限自 2012年11月3日起,至2016年11月2日止。租金每月35萬元,被告應向原告支付35萬元作為租賃保證金。甲乙雙方在本租約有效期內,任何一方提出解約或違約導致合同解除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70萬元的違約金。合同簽訂後。被告共向原告支付租金及保證金140萬元。以上是對房屋租賃合同的效力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