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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需要子女身份證嗎

法律1.24W
離婚需要子女身份證嗎

基於親子關係的特殊情感聯繫和家庭共同生活狀態,父母對未成年子女的撫養雖是強制義務,但絕大多數情形是父母自覺自願地履行其義務為結果,法律和社會公力無須過多幹預或介入。然而,這並不排除現實生活中少數人自私自利,生而不養,公然背離作為父母應承擔的道義責任和法律義務。在此情形下,則必須動用社會公力,強制父母履行撫養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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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需要身份證嗎

離婚雙方需要攜帶身份證,相關法律條文《婚姻登記條例》第十一條中規定:

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的結婚證;


(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