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離婚需要對方身份證嗎
不需要的,只需要有結婚證或者結婚證明就可以了,因為二者上面有對方的身份證號碼,但是,你如果起訴離婚需要知道對方的家庭住址和聯繫電話,方便法官送達法律文書。
法律依據:《婚姻登記條例》
第十一條
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的結婚證;
辦理離婚登記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華僑、外國人除應當出具前款第(二)項、第(三)項規定的證件、證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華僑、外國人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國際旅行證件。離婚協議書應當載明雙方當事人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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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案件管轄權是什麼
(一)一般情況下,根據民事訴訟法規定,離婚案件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婚姻締結地(通常指婚姻登記機關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二)以下情況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原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經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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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離婚需要什麼手續
通常情況,離婚途徑為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協議離婚的,根據《婚姻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三十一條:“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要求: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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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有時間限制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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哺乳期女方可以起訴離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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