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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僱傭合同糾紛怎麼辦

法律1.11W
民法典僱傭合同糾紛怎麼辦
民法典僱傭合同糾紛怎麼辦
協商、仲裁或者訴訟解決。
一般發生了僱傭合同糾紛,如果合同中約定爭議解決方式,則按照合同約定處理。
無約定勞動者可以與用人單位協商,也可以請工會或者第三方共同與用人單位協商,然後達成和解協議。
當事人不願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後不履行的情況,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
不願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後不履行的情況,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最後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條
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下列條款:
(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
(二)標的;
(三)數量;
(四)質量;
(五)價款或者報酬;
(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七)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
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範文本訂立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