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法律顧問 > 法律

偵查階段律師會見後能和家屬溝通案情麼

法律2.04W
偵查階段律師會見後能和家屬溝通案情麼
偵查階段律師會見後能和家屬溝通案情麼
【問題解析】
部分可以告知,涉及案情祕密的不可以告知。
律師會見後應當將會見情況、涉嫌罪名、主要犯罪事實告知家屬,但涉及案情祕密的不可以告知。
不能告訴案情不代表着可以不告訴委託人案件進展;
按照正當程序,案件每進展一步都應當及時告知委託人,例如案件在哪個階段、何時應當進入下一個階段、何時開庭等等。
通常情況下,委託人委託律師後,律師會見犯罪嫌疑人後會與委託人進行溝通,但僅限於必要事項,並非所有案情必須告知委託人,而且部分案情在偵查期間可能因案情需要保密的,是不能告知委託人的。
但是偵查律師可以向犯罪嫌疑人瞭解案情,偵查結束後公訴階段可以向犯罪嫌疑人核實有關證據。
法律依據內容】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七條辯護律師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和通信。其他辯護人經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許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和通信。
辯護律師持律師執業證書、律師事務所證明和委託書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應當及時安排會見,至遲不得超過四十八小時。
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特別重大賄賂犯罪案件,在偵查期間辯護律師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應當經偵查機關許可。上述案件,偵查機關應當事先通知看守所。
辯護律師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瞭解案件有關情況,提供法律諮詢等;自案件移送審查起訴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實有關證據。辯護律師會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時不被監聽。
辯護律師同被監視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通信,適用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的規定。
【點擊快速獲取專業回答】
如您情況比較複雜,本站網也提供律師在線諮詢服務,歡迎你詢本站網專業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