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偵查階段律師會見可以嗎?
一、北京偵查階段律師會見可以嗎?
偵查期間,犯罪嫌疑人不可以和家屬見面,只有律師可以會見,一直到判決生效後,家屬才可以會見。犯罪嫌疑人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或者採取強制措施之日起,受委託的律師憑律師執業證書、律師事務所證明和委託書或者法律援助公函,就可以會見犯罪嫌疑人。
若人已經被刑事逮捕,家人與朋友們是不能見到他本人的,只用律師才能去看守所會見,家屬要及時請律師去會見犯罪嫌疑人,與之面談,瞭解案情,提供法律幫助、確定是否具有從輕或者減輕情節,是否符合犯罪等,爭取從輕處理、維護合法權益。若要辦理會見,要提供委託人(其監護人、近親屬)的身份證,以及委託人與嫌疑人的關係證明(户口本、結婚證等)。
二、律師偵查階段會見時應切記的注意事項是什麼
1、律師與當事人的信任關係有時並非一次會見就能夠建立,因此在第一次會見時不宜操之過急,有時需幾次會見加深雙方的信任關係之後再展開涉及案情的深入溝通;
2、會見中應體現對當事人的尊重,及雙方地位的平等性。比如稱、語氣等。同時個案的當事人不同,會見時所使用的語氣、表達方式應各不相同;
3、會見時,除了知曉當事人接受訊問的內容外,還需讓當事人知道律師在本階段能做哪些事,起什麼作用;
4、若當事人有轉達家人的話語,應進行甄別,不能甄別有無風險或確定有風險的應向當事人釋明不予轉達,無風險的則可以轉達;
5、注意保障當事人的隱私,比如強姦案中,不要對具體細節追問到底;
6、注意筆錄記載內容,與案件無關的相關問題可不記入筆錄,與案件相關的問題應全面、客觀,並讓當事人核對簽名確認。由於個案的差異性,會見內容各不相同,需根據實際情況有所取捨、調整;
7、每一次律師會見都是根據案件的進度,為了解決某個或某些特定的問題而進行的,而非為了會見而會見;比如第一次會見是為了建立信任關係、授權、為律師下一步辯護收集素材;
8、律師可以解釋法律關於定罪與量刑的相關規定,但不得教唆當事人訊問時如何陳述;
9、當事人在會見時向律師提出違法、違規要求後,應技巧性的予以拒絕;
10、雖授權委託書有當事人的家屬簽名確認,讓當事人本人確認,更有於保障律師辦案及規避某些麻煩;
11、會見筆錄中通常會記載對當事人有利的內容,同時也有不利的內容,若出具的相關法律文書需附會見筆錄中的相關內容的,可將相關內容單獨作一份會見筆錄;
12、會見監視居住的當事人,筆錄中的相關內容須調整。
辯護律師是保障犯罪嫌疑人以及被告人辯護權益的主體,在偵查階段,辯護律師可以會見犯罪嫌疑人,在審查起訴階段,辯護律師還可以閲卷,並且辯護律師還有申請調查取證的權利以及自己調查取證的權利,在審判階段,辯護律師的辯護權受到保障。
-
新生兒有户口沒有收養證算是收養嗎?
一、新生兒有户口沒有收養證算是收養嗎?不算是收養。有户口沒有收養證不能夠算是收養。是否屬於收養與是否有收養證有關,與有沒有户口是無關的,如果沒有辦理收養登記,是無法確認為收養的;如果沒有收養證,但形成事實收養關係的,當事人可以補辦收養登記。收養應當向縣...
-
訴訟代理詞一定要提交嗎
一、訴訟代理詞一定要提交嗎案件的被告人委託代理人代理案件的,可以要求代理人出具代理詞進行答辯,但提供代理詞並不是強制要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五十八條委託代理人當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託一至二人作為訴訟代理人。下列人員可以被委託為訴...
-
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轉治安處罰可以嗎?
可以,擾亂社會秩序的治安處罰,如果情節不嚴重的話,一般是處以10天以下的拘留並且處以罰款,如果情節嚴重的話,最高可以處以15日以下的拘留以及罰款,如果符合了刑事犯罪標準的話還有可能呢,需要承擔刑事責任。1、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
-
仲裁委裁決後執行的機構是哪裏
一、仲裁委裁決後執行的機構是哪裏執行機構是法院,仲裁一般是雙方當事人協商過後的結果,雙方會簽訂仲裁協議自願將糾紛內容提交第三者判斷,並且雙方需約定必須遵守仲裁結果。國際上的仲裁有國際商事仲裁、國際海事仲裁、解決投資爭端仲裁,為解決國際糾紛提供很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