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法律顧問 > 法律

非法生產專用間諜器材罪既遂量刑標準細分

法律6.07K
非法生產專用間諜器材罪既遂量刑標準細分

社會的和諧發展離不開法律的保障,對違反刑法相關規定的個人或集體是需要依法接受相應的刑事處罰的。根據刑法的規定,刑事處罰包括主刑和附加刑兩部分。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有:罰金、剝奪政治權利和沒收財產;此外還有適用於犯罪的外國人的驅逐出境。行為人應該接受何種處罰是由其自身的犯罪情節決定的。

非法生產專用間諜器材罪既遂量刑標準細分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非法生產專用間諜器材罪既遂量刑標準細分

犯非法使用竊聽、竊照專用器材罪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考試作弊罪的量刑標準:
在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中,組織作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為他人實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幫助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為實施考試作弊行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規定的考試的試題、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代替他人或者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第一款規定的考試的,處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