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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生產專用間諜器材罪既遂量刑標準是如何規定的?

一、非法生產專用間諜器材罪既遂量刑標準是如何規定的?

非法生產專用間諜器材罪既遂量刑標準是如何規定的?

非法生產、銷售竊聽、竊照等專用間諜器材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非法生產、銷售間諜專用器材罪的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實施了非法生產、銷售竊聽、竊照等間諜專用器材的行為。“專用間諜器材”是指進行間諜活動特殊需要的下列器材:暗藏式竊聽、竊照器材;空髮式收發報機、一次性密碼本、密寫工具;用於獲取情報的電子監聽、截收器材。無權生產、銷售專用間諜器材的單位和個人,違反國家規定,擅自制造、買賣上述器材的,應當立案。

二、間諜罪的量刑標準是什麼?

有下列行為之一,危害國家安全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1、參加間諜組織或者接受間諜組織及其代理人的任務的;

2、為敵人指示轟擊目標的。

犯間諜罪自首或有立功表現的。可以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有重大立功表現的,給予獎勵。根據這一規定,犯間諜罪自首的,無論其犯罪情節輕重,都可以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有重大立功表現者,還給予獎勵。對於沒有自首的間諜犯罪分子,若有立功表現的,也可以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有重大立功表現的,還給予獎勵。

綜上所述,非法生產用於錄音、錄像等間諜器材的,情節嚴重構成犯罪,對既遂的當事人法院量刑的標準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當事人的這種行為會威脅到國家安全,其生產的間諜器材被不法分子利用,會用於刺探國家安全相關情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