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生產、銷售專用間諜器材、竊聽、竊照專用器材罪司法解釋
擾亂公共秩序罪1.04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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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壞集會、遊行、示威罪的認定
一、罪與非罪分罪與非罪的界限,要注意:對依法舉行的集會、遊行示威進行擾亂、衝擊等行為是否構成犯罪,關鍵看是否“造成公共秩序混亂”的後果。如果尚未造成上述後果的,則不構成犯罪,可按照《集會遊行示威法》第30條的規定,由公安機關處以警告或者15日以下拘留。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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煽動暴力抗拒法律實施罪的認定
(一)本罪與煽動分裂國家罪、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的界限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面:一是侵犯的客體不同,後二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安全;二是煽動的內容不同;三是對犯罪主觀方面的要求不同,後二罪一般要求行為人有危害國家安全的目的。如果以煽動暴力抗拒法律、行政法規的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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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構成要件
(一)主體本罪主體為一般主體,即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二)主觀方面本罪在主觀方面必須有明確的故意,即明知是黑社會性質的組織而積極參加;明知是黑社會性質的組織而組織、領導;如果不瞭解情況,參加了黑社會性質的組織,事後退出的,可能構成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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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設賭場罪立案標準
開設賭場的,應予立案追訴。在計算機網絡上建立賭博網站,或者為賭博網站擔任代理,接受投注的,屬於《刑法》第三百零三條規定的開設賭場。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一)組織三人以上賭博,抽頭漁利數額累計五千元以上的;(二)組織三人以上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