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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簽訂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

法律2.88W
未簽訂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
未簽訂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會怎樣?
未簽訂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的用人單位應從第二個月起支付你雙倍工資,補交社保,解除勞動關係用人單位還應支付經濟補償(法律規定詳見《勞動合同法》第82、38、46條和《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6、27條).關鍵一點就是證據,需要你和用人單位有勞動關係的證據.至於工作了多少時間,工資每月多少等,可以用“舉證責任倒置”的原則,由用人單位來證明,如果用人單位不能證明,將承擔不利後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