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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訴訟法經辦人簽字

民事訴訟法經辦人簽字

訴訟和仲裁都是解決糾紛兩個法律途徑,為了保證訴訟仲裁的順利開展,國家有一系列的訴訟仲裁法規,保障了訴訟仲裁的運行,其中也規範了司法工作人員的行為,維護司法的威嚴和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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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經辦人簽字

你好,協商不成起訴處理,準備以下材料: 1,起訴狀,弄清楚對方的基本登記信息,可以自己寫也可以找律師代寫;並按對方當事人人數複印副本; 2,準備證據,你的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一份、和對方發生糾紛的所有對你有利證據及複印件、及其他可能對你有幫助的證據及證人名單等 3,帶上訴訟費;到法院立案庭立案。 第一百零九條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並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 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並告知對方當事人。 第一百一十條 起訴狀應當記明下列事項: (一)當事人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 (二)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 (三)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