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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怎麼辦?

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怎麼辦?

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就其解決的問題而言,是物質損失賠償問題,與民事訴訟中的損害賠償一樣,屬於民事糾紛。附帶民事訴訟在整個刑事訴訟過程中都可以提起。如刑事案件已審結,則應單獨作為民事案件審理。一般情況下附帶民事訴訟應同刑事案件一併審判,但有時為防止刑事案件審判的過分延遲,也可以在刑事案件審判後,由同一審判組織繼續審理附帶民事訴訟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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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刑事附帶民事訴訟

怎麼刑事附帶民事訴訟這個問題,在法律上,並不是所有的案件,都可以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成立必須同時具備以下幾個條件:(1)原告人必須是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的人,即法律中所説的被害人,所謂被害人是指其實體權利遭受犯罪行為直接侵害的人,包括公民、法人和其他經營組織。

(2)有明確的被告人,有賠償的具體請求和事實理由。被告人是指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中依法負有賠償責任的人。主要包括下面幾種情形:

刑事被告人及沒有被追究刑事責任的其他加害人;

未成年刑事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

審結前已經死亡的被告人的繼承人;

已被執行死刑的罪犯的遺產繼承人;

其他對被告人的犯罪行為應當承擔民事責任的單位或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