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法律文書 > 民事訴訟

涉外離婚訴訟手續

涉外離婚訴訟手續

結婚是人生大事之一,最值得高興的事情。在中國,符合法定結婚條件的男女。只有在辦理結婚登記以後,其婚姻關係才具有法律效力,受到國家的承認和保護。國家實行結婚登記制度,可給予爭取婚姻自主的男女及時地法律援助,保護基於愛情而要求結合的男女的正當權利;還可以幫助指導婚姻當事人,避免因無知或受欺騙而陷於不幸的婚姻之中。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怎樣辦理涉外離婚手續,涉外離婚應向哪個法院起訴?


一、怎樣辦理涉外離婚手續
1、在國內辦理結婚登記,婚後定居國外的華僑,在定居國法院起訴離婚;定居國不受理,在婚姻登記地或一方在國內的最後居住地人民法院辦理離婚。
2、在國外辦理的結婚登記,婚後定居國外的華僑,在定居國法院起訴離婚;定居國不受理,在一方原住所地或國內最後居住地法院起訴離婚。
3、中國公民婚後分居國內外,國內法院有權管轄,雙方均可在國內一方住所地法院立案起訴。
4、外國人與中國人離婚,外國人提出離婚,在中國公民户口所在地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中國人提出離婚,在户口所在地法院辦理離婚訴訟。
二、涉外離婚應向哪個法院起訴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等的規定,現將我國關於涉外離婚訴訟的管轄權原則歸納如下:
1、中國公民和外國人在華要求離婚的,應按我國《民事訴訟法》有關規定,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中國公民和外國人在我國境外要求離婚的,當地法院是否受理,由該法院依其國內法決定。
3、中國公民一方居住在國外,一方居住在國內,不論哪一方向我國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國內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權管轄。如國外一方在居住國法院起訴,國內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的,我國民法院有權受理。如果雙方均為出國人員,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離婚的,應向出國前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
4、在國內結婚並定居國外的華僑,如定居國法院以離婚訴訟須由婚姻締結地法院管轄為由不予受理,當事人向我國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的,由婚姻締結地或一方在國內的最後居住地人民法院受理。
5、公民雙方在國外但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離婚的,應由原告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6、在海外結婚並定居的華僑,如定居國法院以離婚訴訟須由國籍所屬國法院管轄為由不予受理,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國內的最後居住地人民法院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