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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產冷凍廠管理辦法(試行)

水產冷凍廠管理辦法(試行)

水產冷凍廠管理辦法(試行)

水產冷凍廠是水產品貯藏、加工和運輸的重要組成部分,擔負着水產品保鮮、加工、冷凍、貯藏、製冰任務,起着供應漁業用冰,調節市場,供應出口等作用。

頒佈單位:國家水產總局(已變更)

文       號:暫無信息

頒佈時間:1979-12-01

實施時間:1979-12-01

時 效  性:現行有效

效力級別:部門規範性文件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水產冷凍廠是水產品貯藏、加工和運輸的重要組成部分,擔負着水產品保鮮、加工、冷凍、貯藏、製冰任務,起着供應漁業用冰,調節市場,供應出口等作用。

第二條 水產冷凍廠要為加快實現四個現代化服務,為漁業生產服務,為人民生活服務。全體職工要認真貫徹執行“發展經濟,保障供給”的方針,樹立“質量第一”的思想。勤儉辦企業,愛護國家財產,廉潔奉公,熱愛本職工作。

第三條 水產冷凍廠的使用維修、管理,必須嚴格按照科學辦事,建立健全和認真執行有關各項規章制度,做到優質高產、安全、低消耗,文明生產。在抓好冷庫使用的同時,還要抓好日常維護檢修工作。全體職工要努力學習和鑽研有關科學技術知識,掌握冷庫技術。要加強科學研究,敢於創新,開展技術革新和技術革命,採用先進技術,努力趕超世界先進水平。

第四條 水產行業具有淡旺季的特點,因此,水產冷凍廠要根據各地的具體情況,在首先保證完成水產品的冷藏任務前提下,擴大經營範圍,提高冷庫的利用率,並開展水產品加工綜合利用,為國家創造更多財富。

第二章 理魚

第五條 水產品原料,要求體形完整,鮮度良好,併合乎衞生要求。

第六條 進入理魚間的水產品不能受太陽直接照射,不要堆壓。要及時進行理魚,一時理不完的魚要加冰保持鮮度。原料魚要用衞生合格的淡(海)水洗滌。挑出有毒魚、變質魚、不完整的魚。要按品種、規格、等級嚴格進行挑選,擺盤平整,稱量準確。

第三章 凍結

第七條 魚品凍結時間,吹風凍結的15公斤凍魚塊一般為11個小時,最長不允許超過20個小時。進凍前,凍結間應先行降温。凍結終了,魚體中心温度要求達到-15℃。

第八條 對於需要復凍的水產品,凍結原料的解凍,宜在撒水或流水的條件下進行,水温約為20℃。防止解凍過度,解凍終了的產品温度應不超過5℃。解凍品表面不能太乾燥,或出現水滴等現象。解凍復凍的水產品應儘快進凍,不允許在常温下久放。

第四章 冷藏

第九條 冷凍水產品的冷藏,庫温要求保持-18℃以下。在進出庫過程中,有包裝的冷凍水產品與無包裝的冷凍水產品應分開處理。未經凍結的熱貨,不準直接進低温冷藏庫,對於温度回升到-8℃以上的凍品,需先進凍結間再凍後方能進庫貯藏。

第十條 進庫的凍魚,均要包冰衣。包冰衣要用清潔水,水温為4℃以下,浸泡或噴灑均可。在冷藏過程中,必要時,還要再次或多次包冰,保持不脱冰衣。

第十一條 認真記載冷凍水產品的進出庫時間和品種、數量、等級等情況。認真掌握貯存安全期限,執行先進先出制度。庫温在-18℃,冷凍水產品貯藏安全期一般為6-9個月。發現有腐敗、變質現象時,應立即處理。

下列商品禁止進入冷庫:

(一)變質腐敗,有異味,不符合質量要求的商品。

(二)流湯、流水的商品。

(三)易燃、易爆、有毒、有化學腐蝕作用的商品(醃製品除外)。

(四)私人物品。

第五章 製冰及貯冰

第十二條 冰塊要求硬度強,無炸裂現象,重量足,保管損傷率小,製冰用水合乎衞生標準規定,混濁度不得高於5度。

第十三條 製冰池內的溶液濃度:氯化鈉溶液為21波美度;氯化鈣溶液為23波美度。溶液温度一般不低於-10℃。

第十四條 貯冰庫温度,一般保持在-3℃-7℃。庫內碎冰應及時清除。

第六章 工廠衞生

第十五條 水產品堆放場所,庫房周圍的道路,場地和庫內外、走廊、汽車和火車月台、電梯等地,必須經常清掃,保持良好的衞生要求,搞好環境衞生工作。

第十六條 庫內使用的金屬工具,木質工具和運輸工具,墊板、凍魚盤、凍魚車等設備,用後,必須清洗乾淨,定期消毒,防止發黴、生鏽。易鏽金屬件,要定期上漆。

第十七條 理魚間裏的設備和工器具,要保持清潔,不得有蠅、蛆等髒物和黴變現象,庫內商品出清後,應徹底清掃乾淨,經常消毒,堵塞鼠洞。

第十八條 冷凍水產品的包裝材料,必須符合衞生條件,不能給水產品帶來異味、臭氣、變色和其他的不良影響。

第十九條 理魚和冷藏人員要注意個人衞生,定期進行身體健康檢查,發現有傳染病者應及時調換工作。

第七章 經濟核算

第二十條 要實行嚴格的經濟核算,建立以班組核算為基礎的車間、厂部三級核算體制。

第二十一條 做好企業的各項基礎工作,建立健全原始記錄和計量工作,制定各項定額,加強統計和經濟活動分析。

第二十二條 開展以增產節約、降低成本為中心內容的廠際和班組之間的社會主義勞動競賽,定期總結交流評比。

第二十三條 根據當地及廠內的具體情況,建立切實可行的評比和獎懲制度,貫徹執行多勞多得的社會主義分配原則。

第八章 使用和管理

第二十四條 庫房的建築結構、製冷機械設備以及其他動力機械等都要加強管理,提高庫房和設備的完好率,確保安全生產。要嚴格崗位責任制度、交接班制度、完善生產製度、設備維修保養制度、班組定額管理制度、衞生管理制度、獎懲制度和各項技術操作規程,報上一級主管部門批准後,嚴格執行。並不斷地總結經驗逐步完善起來。

第二十五條 認真操作維護機械,按操作規程辦事,仔細做好各項記錄。操作人員要做到“四要”、“五勤”、“四及時”:

四要是:要確保安全運行;要保證庫房温度;要儘量降低冷凝壓力。要充分發揮設備製冷效率,降低水、電、油、氨的消耗。

五勤是:勤看儀表;勤查機器温度;勤聽機器運轉有無雜音;勤瞭解進出貨情況,勤調節閥門。做到無跑、冒、滴、漏現象。

四及時是:及時放油;及時衝霜;及時放空氣;及時清除冷凝器水垢。

第二十六條 庫房及設備的使用,應按照設計要求,充分發揮凍結、冷藏、製冰、貯冰能力,確保安全生產,保持水產品質量,維護好冷庫建築結構。庫房管理,要設立專職小組管理,每一個庫層,每一扇庫門,每一件設備工具,都要有人負責。

第二十七條 為了保護好冷庫的保温隔熱性能,延長冷庫的使用壽命,要嚴格管好冰、霜、水、門、燈五個方面。

(一)川堂和庫房的頂棚、牆、地坪、門等應保持無冰、霜、水,隨有隨時清除掉。

(二)庫內排管和冷風機要及時掃霜、衝霜,以提高製冷效能,要注意安全。及時除淨冰、霜、水。冷風機水盤內和庫內不得積水、結冰。

(三)冷庫內除噴霧包冰或浸泡包冰外,嚴禁做其他多水性作業。

(四)庫內操作,防止碰撞庫門柱子、牆壁、排管、冷風機等設備,在易受碰撞之處.應加保護裝置。

(五)進出庫時,要隨時關門,庫門要求開啟靈活,關閉嚴密,防止跑冷。凡接觸外界空氣的門,均應設空氣幕,減少冷熱氣對流。要經常維護庫內電器線路,防止漏電,每年測定一次全廠電路配線。注意節約用電,出庫房要隨手關燈。

第二十八條 防止因凍融循環,把建築結構凍酥、凍臌。

(一)各種庫層必須按原設計規定的地坪負荷堆貨。

(二)較長時間的空庫內、凍結間和低温冷藏庫保持-5℃以下,貯冰庫保持0℃以下,高温庫不要低於露點温度,避免庫內滴水受潮。沒有做地坪防凍措施的高温庫,其温度不得低於0℃,以免地坪凍臌。

(三)高、低温庫,不得混淆使用。高温庫在使用中,其温度不得低於零度。

(四)不得把凍魚盤直接散鋪在地坪上凍結。脱盤時不準在地坪上摔擊。拆垛時不得貪圖省事,將垛推倒在地,以免砸壞地坪,破壞隔熱層。

(五)冷庫地下自然風道應保持暢通,不得積水、堵塞。北方地區可根據氣候情況做到冬堵春開。如採用機械通風,應指定專人負責經常開機通風。

(六)對保温建築物,隔熱裝置,直接建在地上的地坪,應每季度檢查一次,做好記錄。

第二十九條 合理使用庫容,提高庫房利用率。科學安排貨位。堆垛要求安全、牢固、整齊,便於盤點、檢查,進出貨方便,不妨礙冷氣循環。

貨位堆垛要求:

(一)距無頂排管的低温庫頂棚20釐米;

(二)距無頂排管的高温庫頂棚30釐米;

(三)距頂排管下側30釐米;

(四)距牆排管橫側30釐米;

(五)距無牆排管的牆面20釐米。

第三十條 科學使用冷庫,管理冷庫,保證機器設備安全運轉,提高設備的利用率。上一級機關要定期組織專業力量普查所屬的冷庫,各冷庫在每年旺季生產前,要進行一次全面檢查維修,保證各種設備處於良好技術狀態,勞動保護用品齊備,安全措施落實。對冷庫機械設備操作人員要輪流進行安全生產教育、技術訓練和業務學習,並定期考核。徒工和實習人員須經過安全技術考核合格後,才能獨立操作。

第三十一條 認真按原勞動、公安、化工部門頒發的“氣瓶安全管理暫行規定”使用管理好氨瓶(或氟里昂瓶),要定期檢查,不得使用已超過檢驗期的氨瓶(或氟里昂瓶);充裝量不得超過規定容量,不得放在熱源附近或放在太陽下暴曬,不得強烈震動,以免爆炸。

第九章 維-護-檢-修

第三十二條 水產冷凍廠可參照商業部一九六四年頒發的“冷藏庫維護檢修制度”,結合水產行業的特點認真執行。維護檢修工作要列入領導議事日程,要定期進行保養維修廠房的建築結構和各種機器設備;要落實安全措施。要配備好必要的檢修工具包括防毒面具和急救的藥品。

第三十三條 要了解建築結構和機器設備的技術性能狀況,便於管理和維修,冷庫的建設結構和所有主要機器設備,都應當建立技術檔案。要定期對碼頭、輸冰橋、碎冰樓、理魚間、凍結室、冷藏室、製冰池、貯冰庫等各項建設物、構築物進行檢查。如果發現屋面漏水,油氈層臌起、裂縫和保護層損壞,屋面排水不暢,落水管損壞,庫內外排水道滲水,牆面或地面裂縫、破損、粉面脱落,冷藏門損壞等,應立即修復。如地坪凍臌,牆壁和柱子裂縫時應查明原因,採取措施,不使繼續發展。如鬆散隔熱層下沉,應以同樣隔熱材料填滿壓實,發現受潮要及時進行翻曬或更換。

冷庫平頂和月台罩棚頂不得做其他用途,不得有積雪和雜草。

第三十四條 各項維修必須保證質量,本着多、快、好、省的精神進行。積極採用新工藝、新技術,力求維修後的使用效果達到或超過原設計要求。要認真做好維修的質量檢查和驗收工作。

第三十五條 廠內的高低壓電線、開關、電動機等電氣設備,上下水管道、水泵、閥門、儀表等要指定專人定期檢查,凡有損壞、失效、鏽蝕、滲漏、失靈等情況應即修復或更換,做好防凍、除鏽、上漆工作。

第三十六條 由於生產需要,在檢修中如要改變庫房原設計用途,增添或變動設備,更改土建結構和製冷工藝時,要慎重對待。必須充分發動羣眾討論並徵求原設計部門意見,經主管部門批准。

第三十七條 建築結構和機器設備發生事故、應該立即組織專人,檢查原因,並認真總結經驗教訓。對於那些由於玩忽職守,違章操作造成責任事故的人員,要追究責任,嚴肅處理。

發生一般事故,應向有關部門登記並向上級勞動安全部門備案,重大事故要立即逐級上報。

年底要將各種事故情況書面報告省、市、區主管部門,彙總後報國家水產總局。

備註:冷庫重大事故是指:各種機器設備遭遇嚴重破壞,以致報廢或需大修理後才能使用者;由於爆炸、跑氨等事故造成人身傷亡;魚貨和凍品變質損失價值達萬元以上者;冷庫建築坍塌、地坪凍臌、沉陷、造成主要結構損壞,需要停產進行大修等。

冷庫一般事故是指:各種機器設備的部件非屬正常磨損而發生的損壞,經過一般修理後仍能恢復使用者;設備、容器、管道局部開裂、折斷、漏氨以及一般的魚貨變質造成輕微損失,建築結構損壞等。

第十章 挖潛、革新、改造

第三十八條 冷庫要在保證水產品質量的前提下,進行挖潛、革新、改造,不斷提高產量和產品質量,降低單耗、成本、節省人員,減輕勞動強度。

第三十九條 要成立領導幹部、技術人員、工人三結合的挖潛、革新、改造的領導組織,負責制定計劃,批准方案,組織安裝運轉,督促檢查,鑑定驗收等工作。

第四十條 要根據本企業的條件和情況,鼓勵職工解放思想,大膽提出挖潛、革新、改造的建議。重大的技術革新、改造項目一定要經過小型試驗,取得充分的依據,並經領導同意報上級主管部門批准後再進行。

第四十一條 挖潛、革新、改造的成果,經鑑定驗收後,必須整理出鑑定書、總結、圖紙、技術經濟效果,便於交流、推廣,及時向主管部門報送,並抄報國家水產總局備案。

對參加革新、改造有顯著成績的人員,根據一九六三年國務院頒發的《技術改進獎勵條例》,給予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