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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非法強拆,被徵收人除了報警,還應該做到哪些事情?

在所有的徵收行為中,最為廣大被徵收人痛絕的就是非法暴力強拆了。在上一篇文章中,昌運律師強調了一旦遇到非法強拆,就要第一時間進行報警。因為警察可以有效的保護我們的合法財產。同時,這也將為我們後續的維權打下堅實的基礎。

面對非法強拆,被徵收人除了報警,還應該做到哪些事情?

雖然遇到非法強拆就報警絕對是一個正確的選擇,但在這裏昌運徵收律師需要提醒大家一個問題:被徵收人一定要確定本次強拆屬於非法強拆,因為強拆不止非法的暴力強拆,還有合法拆除違建或者有人民法院裁定的司法強拆。

如果當事人對於合法強拆進行阻撓,可能構成妨害公務、拒不執行法院生效裁決等罪名,輕可行政處罰,重可追究刑事責任。

廣大被徵收人要明白,報警只是關鍵時刻的一種應急行為,更為重要的是事先做好準備應對非法強拆,這樣才能將我們的損失降到最低。

沉着應對,提前做足準備

一要多瞭解有關自己房屋的項目信息,掌握項目的推進階段狀況;

二要在平時做到多觀察周圍的情況,及時發現各種強拆到來的徵兆,譬如是否有不明身份社會人員在房屋周邊頻繁活動等。

三要注意留心觀察鄰居的情況,如果鄰居家已遭強拆,那麼,自己家也要進入紅色預警狀態。我們完全可以由鄰居的情況推斷出自己可能是下一個遭強拆的對象。

四要通過徵收方貼在門上、牆上的各種文書來判斷,對於《責令限期拆除通知書》《徵收補償決定》《責令交出土地決定》之類的東西是要特別敏感的,無論其送達方式、內容你覺得是否合法都要高度重視;

五要及時諮詢律師,專業的徵收律師具有大量案件代理的豐富經驗,其所提出的預警信息是最準的。提前做好準備,在遇到類似行為時才不至於手足無措,才能沉穩應對。

那麼在實踐中,被徵收人針對遇到強拆逼遷等暴力行為,除了要注意上述問題之外,還應該做到哪些事情呢?

被徵收人最愛犯的錯誤,就是認為徵收方不敢怎麼怎麼樣從而放鬆自己的防備工作。但事實可能會出人意料。因此要保護好自己的財物,做到事先的自行止損就顯得尤其重要。

首先要做的就是將房屋內的古董、字畫、貴金屬等貴重、易損財物及時搬離,避免其在強拆中遭受毀損滅失。一旦這些物品被埋壓在廢墟之下,就會面臨一個舉證責任的無解難題。

即使《行政訴訟法》第38條有規定,但被徵收人仍需承擔基礎性的舉證義務。由於物品都埋於廢墟之下,舉證有一定的困難,這類麻煩,還是不要找為好。

如果條件允許的話,安裝探頭等攝像器材用來收集證據也是不錯的選擇。

實踐中,曾經出現過極少數地方徵收人員趁着被徵收人外出的時間,將被徵收房屋強制拆除,被徵收人回到家中時,只能看到一片廢墟瓦礫。

這時,提前安裝的攝像監控等器材便能發揮巨大的作用了。因為這能留下徵收方非法強拆的證據,這些證據在日後維護自己合法權益的過程中將起到不可替代的作用。

在以往的徵收案件或新聞中出現過被徵收人動用煤氣罐、開燃氣閥門、點火堆、抱汽油桶等危險行為阻止強拆的,但這種極端行為是絕對不提倡,或者説是必須堅決杜絕的。

因為這種行為不僅會損害到自己的生命安全,也可能危害到他人的生命。因此其行為的性質就從防止強拆轉化成了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事情的性質也將由行政補償糾紛瞬間轉化為刑事案件。

如果有親屬有意選擇這類方式進行抵抗,瞭解情況的家人、親友一定要及時勸阻。

作為被徵收人,如果連報警都阻止不了強拆行為的,一定要學會放下。這或許是作為一個普通老百姓面對違法強拆、逼遷行為的終極選擇,因為人身安全大於一切。

任由你去拆、砸,我人先躲得遠遠的,儘量爭取保留證據,過後再通過起訴確認強拆、逼遷行為違法,申請行政賠償,提起查處申請等眾多手段依法救濟。

千萬不要讓代理你徵收糾紛案件的律師轉而為你進一步提供刑事辯護服務,這點大家一定要謹記。

最後,昌運徵收律師想提醒廣大被徵收人,在面對強拆逼遷等暴力行為時,一定要平和冷靜地面對。

一定要隨時謹記自己和家人的生命安全才是最重要的,在此基礎上才是學習法律知識並採取一系列的措施,行使自己的權利,用法律的武器來捍衞自己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