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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了十八年的撫養費要回來了

18年對於一個女人意味着什麼?青春、夢想、最美好的年華,因為一場錯付的婚姻,一切都變了模樣,變成了一個人獨自撫養孩子的前半生。

欠了十八年的撫養費要回來了

 

春夏是個漂亮姑娘,能歌善舞,性格活潑,在省會城市的重點高中讀書,她的成績不是班裏拔尖的,但也不是全班最差。30年前的高考比現在難多了,理科生招生比例1:7,文科生更是達到115,這樣的難度讓春夏有點卻步。離高考還剩三個月,春夏做出了令周圍人驚訝的決定:她要去參軍,她要去當文藝兵。儘管周圍老師同學都勸她,讓她高考完再説,可是這個性格直爽的女孩義無反顧的還是走了。她去了西北的一個軍區當了文藝兵,那一年她18歲。

部隊的生活遠不是城裏女生想象的那樣,條件艱苦、訓練枯燥,下基層演出更是家常便飯,而那些最基層的地方都是偏遠艱苦。

18歲的女孩第一次為自己的決定買單。

就在這時,老高出現了。老高是部隊領導,一眼就看上了活潑靚麗的春夏,在各個方面都對春夏照顧起來。儘管老高的上一段婚姻還沒徹底結束,儘管老高比春夏大了整整12歲,但是老高説,他已經認定自己要娶春夏回家。

在老高的照拂下,春夏在部隊上了軍校,然後回到家鄉的部隊醫院做護理工作。老高也幾經周折淨身出户來到春夏的家鄉。老高終於可以娶春夏了。沒房沒車,甚至沒有相熟的關係,這兩人竟然在教堂舉行了婚禮。婚禮上,春夏泣不成聲的説:“我們終於可以結婚了!”春夏的同學和朋友都來祝福,可是卻沒見幾個老高的朋友。那場婚禮上有個人一直沒有笑,那就是春夏的父親。

那一年春夏25歲。

結婚後,春夏和老高住在租來的房子裏,春夏繼續在當地部隊醫院工作,老高則是靠着戰友關係,今天干這個明天干那個。好在,老高在部隊職位高,自主擇業後每個月能領不少的錢。兩個人的日子過的也算熱乎。很快,春夏懷孕了,孩子要來了,家裏的事情多了起來。孕激素升高,讓春夏的情緒也不穩定,老高啥也不説,都依着她。春夏工作的地方離城裏較遠,每週只能回家一次,懷孕初期,老高還經常跑去給春夏送補品。大家都覺得老夫少妻的模式很讓人羨慕。

孩子很快出生了,那一年春夏27歲,春夏的父母一直很擔心這樣老夫少妻的組合,孩子的降生讓老兩口有了些欣慰。可是好景不長,孩子的降生讓兩個人的矛盾多了起來,爭吵也越來越多。孩子三個月,春夏就不得不去上班了。孩子也不得不喝起了奶粉。老高一邊上班一邊照顧孩子,雖然平時有春夏的父母幫忙照顧,但只有週末春夏才能從郊區回來照顧孩子,老高的怨氣越來越大,威逼春夏提前退伍照顧孩子。春夏不肯退伍,老高竟然懷疑春夏在單位和別人有染:“你她x的是放不下誰?嫌我老了?還是別人給了你啥承諾?” 老高甚至不顧自己也曾經是軍人,跑到了春夏所在的部隊醫院去鬧。春夏當時還是在職軍人,老高這麼一鬧,鬧的春夏的工作受到了影響。這一次,春夏又很快做了決定,她要離婚。春夏要的,是一份普通的感情,能互相理解,互相支持,而老高覺得,我淨身出户跟別人離婚就是為了愛你做出的巨大犧牲:“老子都做出了這麼大的犧牲,讓你退伍怎麼了!”。兩個經歷了風風雨雨才走到一起的人,就在孩子沒滿半歲的時候離婚了。

春夏在還不到28歲的時候,成了一位單親媽媽。

自從離了婚,老高就不露面了,錢也不給了:“我不能這輩子都為了你和你娃,我還要重新結婚!”再後來,甚至人都聯繫不上了。這期間,也有人給春夏介紹過男朋友,可是都無疾而終。春夏是個灑脱的女孩,有孩子,有工作,即使有難處她也依舊微笑着過着自己的日子。她有無數個夜晚以淚洗面,面對女兒的叛逆、升學,父親的去世,她都默默的扛了起來。爭氣的女兒這一年迎來高考,春夏家的座機突然響了起來:“我是高風險,我知道閨女今年要高考了,我能見見她嗎?”春夏愣了半天,搜索了好久才從腦子的記憶找到這個名字,她停頓了幾分鐘:“哦,我問問孩子的意思,畢竟她現在大了,自己有自己的想法。”電話掛斷,她竟然沒要對方的聯繫方式,更沒問對方人在哪。又過了半個月,老高又打來電話要見女兒。春夏想,無論怎樣,那個人都是女兒的父親。在一番勸説下,女兒去見了老高,春夏只是把女兒送到了約見的地點門口,就一直在車裏等着女兒。女兒回來冷冷的説了一句;“以後不要再給我安排這樣的事,他對於我,就是陌生的男人。”

春夏和朋友聊起這事,朋友説:“這會兒出現想認姑娘了,早幹嘛去了?問他要撫養費!”可是十幾年了,這個撫養費還能要嗎?於是,春夏找到了律師諮詢,我告訴春夏,“這個撫養費當然可以要,我們還要理直氣壯的要!”春夏的疑慮可能和很多當事人的想法一樣,就是“過了這麼久,我還能要撫養費嗎?

 

1三年訴訟時效是否適用於撫養費問題?

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 下列請求權不適用訴訟時效的規定:(一)請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二)不動產物權和登記的動產物權的權利人請求返還財產;(三)請求支付撫養費、贍養費或者扶養費;(四)依法不適用訴訟時效的其他請求權。所以,請求支付撫養費不適用三年訴訟時效的規定,即便過了三年、五年,很多年,仍然可以起訴對方要求支付撫養費。

2任何時候都可以要撫養費嗎?等他老了要求孩子贍養的時候再起訴對抗他可以嗎? 

《民法典》第一百九十條規定:“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對其法定代理人的請求權的訴訟時效,自該法定代理終止之日起計算。”也就是説,雖然我們要求支付撫養費不受三年訴訟時限制,但是也不是可以無限延後的,只能延後到法定代理終止之日起三年內,也就是若無特殊情況,孩子年滿二十一週歲之前我們都可以以孩子名義追索撫養費。

律師很快接手了春夏追索撫養費的委託,經過細緻的調查取證,發現老高和春夏母女生活在同一座城市,有房產,有收入,有能力支付撫養費,我們以孩子為原告提起了撫養費糾紛之訴。老高沒有出庭也沒有應訴,法院進行了缺席審理,依法判決老高支付孩子撫養費30萬餘元。老高沒有主動支付,又進入了強制執行程序,再執行中達成協議,老高分三次在兩年內支付完成。在距離孩子高考9個月的時候,很順利的拿到第一筆撫養費 8萬元。

 

春夏説:“這30萬來的好意外,在我多少個不眠之夜裏,我曾經恨過自己年少所做的決定。每次和女兒因為學習發生衝突時,我都在想,如果我當年去參加了高考,生活是不是不一樣?

18年,一個女人最好的年華,春夏一直在孤軍奮戰,面對生活的一切。

慶幸的是,春夏的女兒今年考上了一所985院校,學了自己想學的專業。春夏希望女兒有她自己可以掌握的人生。

標籤:撫養費 十八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