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預付卡消費時代,如何維權?

在這個快捷消費的時代,我們經常會用到非現金支付方式,如信用卡、微信、支付寶等。那麼什麼是“預付卡”呢?它又是如何影響到我們權益的?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預付卡消費時代,如何維權?

乍一聽“預付卡”,您可能會摸不着頭腦,信用卡、會員卡我們倒是用過,這“預付卡”還真沒聽説過。其實展開一説您就明白了,預付卡,是指髮卡機構以盈利為目的,通過特定載體和形式發行的,可在特定機構購買商品或服務的預付憑證。例如商場購物卡、游泳健身卡、美容卡、電話卡等消費卡其實都是“預付卡”,本質上是一種消費者為了獲得商家的房屋預先向商家支付款額的憑證。

介紹完了預付卡是什麼,我們不禁想到,預付卡通常可能會涉及到什麼法律問題呢?作為商家的一種銷售手段,我們又該怎麼避開風險、安全地使用預付卡?讓我們通過一個案例説起:

江蘇南京鼓樓區的劉女士在一家蔬菜配送店先是辦了一張500元卡,業務員告訴劉女士,該公司推出儲值卡充值2000元返現1000元的優惠活動,劉女士經過一番考慮後,購買了面值2000元的儲值卡。沒過多久,劉女士登錄該公司網站下單,發現系統正在維護,無法正常買菜。她多次撥打售後電話,工作人員迴應系統要升級,暫停營業。然而兩個月過後,不僅網站關閉,售後電話也無人接聽。這時劉女士才發現自己上當受騙了,但已經為時已晚,商家早已經卷款跑路,不知去向了。

通過以上案例我們明白了有些“預付卡”是一顆糖衣炸彈,面對“預付卡”的消費陷阱我們又該如何規避?其實早在2012年9月,商務部就頒佈了《單用途商業預付卡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稱辦法),以加強單用途商業預付卡管理,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防範資金風險。

根據《辦法》第七條,髮卡企業應在開展單用途卡業務之日起30日內辦理備案。

第十四條、二十二條規定了髮卡人的公示告知義務

髮卡企業或售卡企業應公示或向購卡人提供單用途卡章程,並應購卡人要求籤訂購卡協議且確保購卡人知曉並認可單用途卡章程或協議內容;終止兑付未到期單用途卡的,髮卡企業應向持卡人提供免費退卡服務,並在終止兑付日前至少30日在備案機關指定的媒體上進行公示。

第十五條、十七條、十八條對預付卡做出具體要求

個人或單位購買(含充值,下同)記名卡的,或一次性購買1萬元(含)以上不記名卡的,需出示有效身份證件,並留存購卡人及其代理人姓名或單位名稱、有效身份證件號碼和聯繫方式;記名卡不得設有效期;不記名卡有效期不得少於3年;髮卡企業或售卡企業對超過有效期尚有資金餘額的不記名卡應提供激活、換卡等配套服務並開具發票;單張記名卡限額不得超過5000元,單張不記名卡限額不得超過1000元;

第十六條、第二十條、第二十一條規定了預付卡的售後服務

使用單用途卡購買商品後需要退貨的,髮卡企業或受理企業應將資金退至原卡;退貨金額不足100元(含)的,可支付現金。髮卡企業或售卡企業應依單用途卡章程或協議約定,提供退卡服務;辦理退卡時,髮卡企業或售卡企業應要求退卡人出示有效身份證件和相關信息,髮卡企業應將資金退回退卡人的銀行賬户內,並留存銀行賬户信息;卡內資金餘額不足100元(含)的,可支付現金。

髮卡企業違反以上規定,或將受到1-3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通過以上條例的羅列,我們瞭解“預付卡”也是受到法規一定的規制的,那麼我們在日常生活中又有什麼方法來預防這種“預付卡”的消費陷阱呢?

首先,理性選擇。辦理預付卡前,應積極查詢經營者的經營狀況、預付業務備案信息等,對於所謂的優惠要頭腦清醒、慎重考慮;

其次,謹慎辦卡。辦理預付卡前,要仔細閲讀預付規則及其他要求。對於不明確或涉及回報返現的內容,在要求商家明確解釋協議內容後再決定是否簽署;注意保留收據或發票等消費憑證,日後一旦產生糾紛有據可依。

最後,積極維權。當合法權益受損時,要及時與商家協商,協商不成時可向消費者協會、工商部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等機構投訴;一旦發現存在違法違規問題時,應及時向相關部門舉報或者尋求律師等專業法律人士的幫助。

預付卡作為商家的一種促銷手段,在承諾給消費者帶來便利的同時,也可能是存在風險的定時炸彈,這就要求我們要成為一個聰明的消費者,具備清晰且強烈的維權意識,在遇到困難時勇敢地維權,在需要幫助時積極的尋求相關法律人士的幫助,及時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