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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怕家暴,你還有「人身安全保護令」

對於那些因感情破裂希望離婚,卻害怕繼續受到另一方家暴行為傷害的夫妻來説,應該如何尋求法律保護人身安全?
對於遭受家暴的當事人來説,《反家庭暴力法》 對於保護其人身安全是強有力的。該法明確規定當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臨家庭暴力的現實危險的,可以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同時還明確規定了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的條件、程序以及保護措施等。

 

別怕家暴,你還有「人身安全保護令」

01什麼是人身安全保護令
人身安全保護令,是一種民事強制措施,是人民法院為了保護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子女和特定親屬的人身安全、確保婚姻案件訴訟程序的正常進行而作出的民事裁定。

 

02如何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

1、申請明細
人身安全保護令可以在離婚案件中申請,也可以單獨申請。

《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四條,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應當以書面方式提出書面申請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申請,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
流程:申請人向申請人或者被申請人居住地的基層人民法院提交申請書,申請書的內容要包括明確的被申請人,具體的請求以及闡述當事人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臨家庭暴力的現實危險。
管轄部門:人身安全保護措施的申請由受害人經常居住地、加害人經常居住地或家庭暴力行為發生地的人民法院受理。兩個以上同級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的,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管轄。

另外,申請人身安全保護措施的裁定,無需交納任何費用。 

2、申請人身安全保護滿足條件

有明確的被申請人

有具體的請求

有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臨家庭暴力現實危險的情形。

3、人身安全保護令對申請人可以包括下列措施

禁止被申請人實施家庭暴力

禁止被申請人騷擾、跟蹤、接觸申請人及其相關近親屬

責令被申請人遷出申請人住所

保護申請人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

人身安全保護令的有效期:一般不超過6個月。
4、律師提醒
在申請的流程中,最重要的步驟是描述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的事實理由。 在描述的時候,要把每次家暴事實都詳細地表達出來,包括時間、地點、起因經過結果。 

並且,一定要儘量地提供證據證實家暴,申請人身安全保護措施的證據,可以是:受傷部位照片、報警證明、證人證言、社會機構的相關記錄或證明、加害人保證書、加害人帶有威脅內容的手機短信等等。

總之,要突出家暴的突發性、危險性和緊迫性


03人身安全保護令如何保護未成年人
兒童是未成年人,屬於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並不能直接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

《反家庭暴力法》第23條規定,如果當事人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其近親屬、公安機關、婦聯、居委會等機構可以代為申請。
此外,兒童遭遇家庭暴力時,除了撒銷監護人資格和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對其進行保護,還可以向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等單位投訴、反映或尋求幫助,向公安機關報案,向學校、幼兒園、醫療機構、救助管理機構、福利機構求助。

總而言之,人身安全保護令的申請,它是需要集中定位現實危險和緊迫性,這樣人身安全保護令的申請才會高效。

人身安全保護令的出現向社會傳遞了一種信息,即家庭暴力並不是私事,人身安全保護令將事後懲罰施暴者轉變為事前保護受害者,有效控制了家庭暴力的發生,可以幫助家暴受害人過上無懼生活。

當然,要真正保護遭受家暴者的權益,除了運用法律手段進行約束,還得不斷加強道德方面的教育,提高人們的道德水平,這樣才能讓他們真正遠離家暴的陰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