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駕駛者醉駕驗完血會放人麼

醉駕3.23W

駕駛者醉駕驗完血會放人麼

一、醉駕後會讓駕駛者離開嗎

交警處理步驟:

1、對有酒後駕駛嫌疑的當事人使用呼氣式酒精測試儀進行檢測;

2、呼氣檢測結果達到或者超過醉酒駕駛標準的,對違法嫌疑人進行抽血檢驗體內酒精含量;

3、血液檢驗報告顯示違法嫌疑人體內酒精含量達到醉酒標準的,作為刑事案件立案偵查;

6、對犯罪嫌疑人依法採取強制措施;

8、對犯罪嫌疑人作出吊銷駕駛證行政處罰;

9、醉駕事實被查清後,依法移送起訴。

二、 抽血後多久會出結果

涉及酒駕或醉駕被交警部門採血樣送檢的,送檢、鑑定和結論送達時限均一樣,按規定,交警部門採血樣到送檢最多應在三天之內完成,檢驗鑑定機構檢驗血樣並出具檢驗鑑定文書也是在三日內完成,辦案部門收到檢驗鑑定意見後三日內製作血液酒精含量檢驗《鑑定結論通知書》送達犯罪嫌疑人,所以,一般從採血到送達鑑定結論應該在九天內完成,如果辦事效率高的,可以在4—5天內收到鑑定結論 。

三、處罰流程

1、憑執勤民警開具“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強制措施憑證”罰款單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違法處理大隊業務窗口製作“公安交通管理行政行政處罰決定書”。

2、憑“公安交通管理行政處罰決定書”到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或者違法行為地車輛管理所進行為期7天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教育。機動車駕駛人接受教育後,車輛管理所對其進行科目一考試(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考試,俗稱筆試);考試合格後,車輛管理所按規定將機動車駕駛人的違法累積記分分值清除併發放《機動車駕駛人違法滿分考試信息反饋通知書。

3、憑《機動車駕駛人違法滿分考試信息反饋通知書》到違法處理大隊窗口去交費,發票保管好,到返還駕駛證時需要作為交款憑證。

酒後駕駛暫扣駕駛證六個月,到了返還駕駛證時間,憑交款發票到違法處理大隊檔案室取駕駛證。

四、醉駕處理規程相關的法律

《公安機關辦理醉酒駕駛刑事案件程序規定(試行)》

第二十九條 血樣送檢:抽取的血樣應當在一日內送縣級以上公安機關刑事技術部門或者其他具備資格的檢驗鑑定機構進行檢驗鑑定。上述機構應當及時指派、聘請具有鑑定資格的人員進行檢驗鑑定。因特殊原因不能在規定時限內將抽取血樣送檢的,報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人批准,送檢時限可以延長至三日。

需要對案件涉及的其他專門性問題進行鑑定的,按照相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條 檢驗鑑定時限:檢驗鑑定機構對血樣檢驗後應當在二十四小時內出具血液酒精含量檢驗鑑定意見,並在三日內出具檢驗鑑定文書。檢驗鑑定文書應當由兩名以上具有鑑定資格的鑑定人簽名或者蓋章,並加蓋鑑定機構印章。

第三十一條 鑑定結論送達:辦案部門應當在收到檢驗鑑定意見後三日內,應當製作血液酒精含量檢驗《鑑定結論通知書》,送達犯罪嫌疑人。

醉駕驗血需要二十多個小時才會出結果,在此期間不對駕駛者進行逮捕的操作,故並無驗完血放人這一説法。駕駛者在接到驗血報告後應同交警一起辦理各種手續並接受懲罰。呼氣檢查是第一步簡易的檢測手段,用於排除酒駕,檢測非酒駕的駕駛者可以離開。而驗血檢測後是否可離開要看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