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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車給飲酒的人駕駛出事故是否要擔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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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大家都知道,我國是嚴令禁止在飲酒後駕車的。而有的情況下,飲酒後雖然也駕駛了車輛,但此時駕駛的是從別人哪裏借來的車。此時,借車給飲酒的人駕駛出事故的話,出借人是否需要承擔事故責任呢?很多人都在諮詢這樣一個問題,下面就讓本站小編為你做詳細解答吧。

借車給飲酒的人駕駛出事故是否要擔責

借車給飲酒的人駕駛出事故的,車主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根據《關於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借車給飲酒的人駕駛,法院可直接認定車主對損害的發生有過錯,因此車主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機動車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應當認定其對損害的發生有過錯,並適用侵權責任法第四十九條的規定確定其相應的賠償責任:

(一)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機動車存在缺陷,且該缺陷是交通事故發生原因之一的;

(二)知道或者應當知道駕駛人無駕駛資格或者未取得相應駕駛資格的;

(三)知道或者應當知道駕駛人因飲酒、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或者麻醉藥品,或者患有妨礙安全駕駛機動車的疾病等依法不能駕駛機動車的;

(四)其它應當認定機動車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過錯的。

《侵權責任法》第四十九條,因租賃、借用等情形機動車所有人與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時,發生交通事故後屬於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不足部分,由機動車使用人承擔賠償責任;機動車所有人對損害的發生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相關法律知識:駕駛分期付款車輛出事故,由購買者承擔賠償責任。

購買者駕駛分期付款車輛出事故的,致人損害的,購買者是侵權人,根據《侵權責任法》的規定,侵害他人民事權益的,應當依法承擔侵權賠償責任。 被侵權人有權請求侵權人承擔侵權責任。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購買人使用分期付款購買的車輛從事運輸,因交通事故造成他人財產損失,保留車輛所有權的出賣方不應承擔民事責任的批覆》規定,駕駛分期付款車輛出事故的,致人損害的,購買人作為賠償主體,由其承擔賠償責任。

實踐中,法律沒有禁止借車給別人,而此時借車之後要是對方發生了交通事故的話,原則上車主是不用承擔事故責任的。但要是車主本身在借車的過程中存在過程的話,那也是要根據過錯承擔相應的事故責任。因此借車給飲酒的人,此時出了事故的話,車主也要承擔相應的事故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