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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泰國醉駕回國還要被處罰嗎?

醉駕1.59W

在泰國醉駕回國還要被處罰嗎?

我們知道交通事故可是在發生,有時候我們會在出行的時候遇到交通事故,交通事故一般都會造成嚴重的身體損失甚至死亡,因此各個國家對於交通的管理比較嚴格,特別是對於酒駕的處罰比較嚴重,那在泰國醉駕回國還要被處罰嗎?下面就詳細介紹。

一、在泰國醉駕回國還要被處罰嗎?

根據《刑法》第七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外犯本法規定之罪的,適用本法,但是按本法規定的最高刑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另外,第十條還規定,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外犯罪,依照本法應當負刑事責任的,雖然經過外國審判,仍然可以依照本法追究,但是在外國已經受過刑罰處罰的,可以免除或者減輕處罰。也就是説,對於中國人在國外犯罪回國後是否追究刑事責任,還要看他所犯的罪行及其嚴重性。如果按照現行刑法的規定,其所犯罪行的最高刑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當然這裏只是規定可以不予追究,非必然結果,若造成的影響惡劣,不排除追究刑事責任的可能。還有,如要中國公民在國外犯罪,被當地判處刑罰且已執行。其回國後是否還要追究責任,其結果也是根據具體情況來決定是否追究刑事責任,只是如果在國外已經被執行刑罰後,可以相應免除或者減輕處罰。

二、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

飲酒駕駛:

飲酒駕駛機動車輛,罰款1000元—2000元、記12分並暫扣駕照6個月;飲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罰款5000元,記12分,處以15日以下拘留,並且5年內不得重新獲得駕照。

醉酒駕駛:

醉酒駕駛機動車輛,吊銷駕照,5年內不得重新獲取駕照,經過判決後處以拘役,並處罰金;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輛,吊銷駕照,10年內不得重新獲取駕照,終生不得駕駛營運車輛,經過判決後處以拘役,並處罰金。

第九十一條,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十五日拘留,並處五千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飲酒後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我們經常可以聽到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的説法,酒後駕車發生交通事故的概率非常大,一般喝酒之後發生的事故都會造成嚴重的人員傷亡,因此在每個國家對於酒後駕車的處罰十分嚴重,來保障人們的出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