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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車醉駕被追尾如何處理?

醉駕2.97W

小車醉駕被追尾如何處理?

醉駕和追尾單獨看都是很容易判刑的行為。發現醉駕就罰款拘役,發生追尾也很容易判別責任的事故方是在後方的車主。

首先,導致追尾的責任按交通安全法分配,説白了就是賠不賠錢,賠多少錢的問題,按照交警出具的責任認定書來認定,這是關於民事責任的分配

其次,醉駕(超過80mg/100ml)本身是構成危險駕駛罪,需要追究刑事責任,根據具體情節,拘役1到6個月不等,並判處罰金。

確定交通事故當事人責任應全面分析當事人行為與事故發生的因果關係,當事人在道路通行中的權利、義務等因素,權衡當事人行為在事故中所起作用大小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綜合評判。無證酒後等行為,有的地方納入了事故責任的認定,即只要有這些違法行為,在事故中都要被判承擔次要責任,如果該違法行為與事故有因果關係則被定為主要或全部責任。而有的地方則無此規定,如題中的被追尾方,如果沒有明顯過錯,往往只承擔“醉酒”違法責任,而不承擔事故責任。以上。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十五日拘留,並處五千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我國法律法規是嚴格的規制我國的道路交通安全的,此時我們需要注意的是,追尾的事故責任由後方的追尾方的車主承擔,而前方的醉駕方也就是被撞擊方只要駕駛過程中沒有明顯的是因為醉駕造成的駕駛失誤,需要承擔的僅僅只是醉駕的違法責任,被處以罰金扣分或是拘役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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