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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春交通醉駕

醉駕2.98W
長春交通醉駕

社會的和諧發展離不開法律的保障,對違反刑法相關規定的個人或集體是需要依法接受相應的刑事處罰的。根據刑法的規定,刑事處罰包括主刑和附加刑兩部分。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有:罰金、剝奪政治權利和沒收財產;此外還有適用於犯罪的外國人的驅逐出境。行為人應該接受何種處罰是由其自身的犯罪情節決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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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春醉駕是如何處罰的


飲酒駕駛機動車輛,罰款1000元―2000元、記12分並暫扣駕照6個月;飲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罰款5000元,記12分,處以15日以下拘留,並且5年內不得重新獲得駕照。

1、酒精含量20mg~40mg/100ml或飲酒後駕駛機動車駛入城市中心區域的,暫扣1-2個月駕駛證,罰款300元;現在公交駕校小編就為大家講述2015年最新酒駕處罰標準的具體情況。

2、酒精含量60mg~80mg/100ml或一年內因飲酒後駕車第二次被處罰的,暫扣3個月駕駛證,罰款300元;

3、酒精含量80mg~100mg/100ml或醉駕機動車駛入城市中心區域的,15日以下拘留、暫扣3個月以上6個月以下駕駛證,並處1500元罰款;

4、酒精含量大於100mg/100ml或醉駕機動車駛入城市中心區域的,拘留15日、暫扣6個月駕駛證,並處1500元罰款;

5、對於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罰標準又不同:飲酒後駕駛暫扣3個月駕駛證,處500元罰款;醉駕拘留15日、暫扣6個月駕駛證,並處2000元罰款;

6、此外,一年內有醉駕行為,被處罰2次以上的,吊銷駕駛證,5年內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機動車教練員酒後隨車從事教學活動的,按照機動車駕駛人酒駕的規定處罰。

第九十一條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因機動車被處罰,再次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十五日拘留,並處五千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飲酒後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所以,避免面對法律的處罰最好的方法就是遵紀守法,2017長春醉駕的處罰是十分嚴厲的,一般都會弔銷醉駕司機的駕照,還會處一定的罰款,嚴重的情況還會面臨刑法的處罰,同時也對他人帶來了不必要的麻煩,還有可能無法再獲得駕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