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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責任方不接電話怎麼辦?

交通事故責任方不接電話怎麼辦?

發生交通事故之後,事故雙方都應該積極配合來解決問題,但是實際生活中,很多車輛駕駛人都會拖着而且不進行配合處理。那麼,交通事故責任方不接電話,要怎麼辦呢?接下來小編就來簡單的介紹一下交通事故責任方不接電話的相關問題。

一、交通事故賠償有沒有時間限制?

1、交通事故糾紛就是民事案件,《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實施)對訴訟時效的規定如下:

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2、一般交通事故的訴訟時效為一年,但計算時間可以以傷情穩定,治療終結為起算點。

3、如果受傷的人做了司法鑑定的,一般以司法鑑定結果出具時間算第一天開始計算。

二、交通事故責任方賠償項目包括哪些?

1、交通事故當中賠償義務人(肇事者、保險公司)給予受害者的賠償所包含的項目,主要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

2、受害人因傷致殘的,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後續治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

3、受害人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受害人或者死者近親屬遭受精神損害,賠償權利人向人民法院請求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的。

三、發生交通事故責任方不接電話怎麼辦?

(一)過交警部門予以調解。

在發生交通事故以後,交警部門會首先介入調查並出具相關鑑定文書。同時,交警部門作為執法機關,可以對雙方因交通事故發生的爭議進行調節。作為受害方,也可請求交警部門予以調解,肇事方面對執法部門的意見,有可能會同意調解,儘快的將金額給付。

(二)向法院提起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訴訟。

在肇事方不肯賠付賠償金,在交通事故發生後,責任方不接電話的,受害方只能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並且目前保險公司的保險金一般也只能通過訴訟的方式才能全額賠付。隨着司法和法律制度的日益完善,民事訴訟的優點也隨之體現。

車輛在道路行駛過程中,需要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對於不遵守交規造成交通事故的,事故責任方需要承擔主要責任,同時需要承擔賠償責任。對於已發生的交通事故,當事人雙方需要積極配合解決,對於交通事故責任方不接電話的,受害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來要求對方來承擔並履行應負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