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機動車主在交通事故中的責任劃分是怎樣的

機動車主在交通事故中的責任劃分是怎樣的

一、機動車主在交通事故中的責任劃分是怎樣的

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對超過責任限額的部分,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責任;但是,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機動車駕駛人已經採取必要處置措施的,機動車一方按照以下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1、機動車一方負主要責任的,承擔80%;

2、機動車一方負 同等責任的,承擔60%;

3、機動車一方負次要責任的,承擔40%;

4、機動車一方無責任的,承擔10%;

5、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在禁止非機動車 和行人通過的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發生交通事故,機動車一方無責任的,承擔5%;

6、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 承擔責任;

7、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與處於靜止狀態的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機動車一方無交通事故責任的,不承擔賠償責任。

未參加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的,由機動車方在該車應當投保的最低保險責任限額內予以全部賠償,對超過保險責任限額的部分,按照當前規定賠償。

二、交通事故責任認定需要多長時間?

1、根據《交通安全法》的有關規定,一般情況下交警部門應自現場調查之日起10日內作出《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對於作出事故責任認定的證據需要進行檢驗、鑑定的,應當在檢驗、鑑定或者重新檢驗、鑑定結果確定後5日內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

2、交警部門一般在作出事故責任認定前,都要組織雙方進行聽證。聽證活動中一是要圍繞事故有關事實進行確認,二是聽取雙方對事故責任的意見。所以,當事人要十分重視聽證活動,要儘量事前做好充分準備,提前到交警部門查閲事故材料,查清有關法律法規的具體條款,有理有據地説明本方的意見。如果自己沒有經驗,可以事先找有經驗的律師諮詢,或委託律師代為參加聽證。

3、交警部門劃分事故責任,一般應根據形成事故的原因力、原因力是否是行為人過錯形成的、各方過錯在原因力中的作用來確定事故責任。但實踐中,許多交警並不是首先考慮形成事故的原因力,而是單單以各方的違章嚴重程度、違章的多寡來認定,往往形成事故責任的劃分偏差。所以,聽證活動中當事人應圍繞事故原因力説明或辯論。

4、交通事故責任分為:全部、主要、同等、次要、無責五種。

在任何情況下在路上行駛時,我們都必須始終將他人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機動車駕駛人駕駛時必須向前看,對可能出現的行人提前剎車。準備有駕照是一方面,合格的駕駛技能需要隨着時間的推移逐步總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