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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民事責任如何承擔?

説到交通肇事的責任,則往往是三方面的,就包括了民事責任、行政責任以及刑事責任。不過其中只有在交通肇事構成犯罪的情況下,才需要承擔刑事責任。不過針對其中交通肇事民事責任,大家知道應該怎麼承擔嗎?下文中,本站小編就這個問題為你做詳細解答。

交通肇事民事責任如何承擔?

一、交通肇事民事責任如何承擔?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一)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擔全部責任;

(二)因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據其行為對事故發生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

(三)各方均無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過錯,屬於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無責任。一方當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二、交通肇事刑事責任有何規定?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緻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交通肇事罪的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死亡一人或者重傷三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2)死亡三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3)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三十萬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1)酒後、吸食毒品後駕駛機動車輛的;

(2)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輛的;

(3)明知是安全裝置不全或者安全機件失靈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4)明知是無牌證或者已報廢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5)嚴重超載的;

(6)為逃避法律追究逃離事故現場的。

其他惡劣情節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傷五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2)死亡六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3)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六十萬元以上的。

因為交通肇事往往造成的損害結果是比較嚴重的。一方面是造成了人員受傷,另一方面則是造成了財產的損害,無論是人身的損害還是財產的損失,此時都是應當由肇事者做出相應的賠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