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能否更改?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能否更改?

交通事故的發生會導致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因此而產生的糾紛事件也很多。很多時候雙方會對交通事故責任認定產生異議而導致矛盾,那麼交通事故責任認定能否更改?哪些人可以提出複核?本站小編就此收集了一些這方面的資料,我們看看小編是怎麼説的吧。

一、交通事故責任認定能否更改?

交警作出的責任認定書只有在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經審查認為原道路交通事故認定事實不清、證據不確實充分、責任劃分不公正、或者調查及認定違反法定程序的,應當作出複核結論,責令原辦案單位重新調查、認定的情況下才可以更改。

二、申請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更改的途徑是什麼?

1、申請複核,要求上一級交警部門對該次交通事故重新作出認定

雖然交通事故中有交警部門對各方責任情況的認定,但由於交通事故認定書在法律性質上屬於事實證據,因而當事人不能提出行政複議,但可以根據有關法規,對交通事故認定書中責任劃分部分不服的,可以申請複核。

所謂複核,就是交通事故當事人對交通事故認定書作出的責任劃分不服,請求作出該事故認定書的上一級交警部門對該次交通事故重新作出事故認定書。

根據公安部的有關規定,交通事故事故當事人接到《交通事故認定書》3日內,可以向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申請複核。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複核結束後,召集事故各方當事人,當場宣佈複核結果。

2、通過訴訟,要求受訴法院變更交通事故認定書中的責任劃分

因交通事故認定書屬於證據,當事人也可以在訴訟中可以對該交通事故認定書這一證據提出異議,要求受訴法院變更交通事故認定書中的責任劃分。

受訴法院認為公安交警部門作出的交通事故認定不準確的,可以根據當事人提供的證據具體確定各方當事人的過錯程度,在實質上對交通事故認定書中責任劃分進行更改。

三、申請交通事故責任認定複核的時效是多久?

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有異議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送達之日起三日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出書面複核申請。 複核申請應當載明覆核請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證據。

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自受理複核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對下列內容進行審查,並作出複核結論。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作出責令重新認定的複核結論後,原辦案單位應當在十日內依照本規定重新調查,重新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撤銷原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講到這裏,我們對交通事故責任認定能否更改也心中有數了。當事人對交通事情責任認定不服時,可以通過向上級交管部門申請重新認定或者向人民法院投訴的方式,主張自己的要求。目前採用最多的應該是申請複核,如果複核結果表現最初認定有誤,以複核結果為準。